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27493
 bossk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明星殞落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捨已存道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無可救藥
作者: bossk 日期: 2011.03.22  天氣:  心情:
link: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2/8/2ohbp.html

未戴電子腳鐐 性侵犯甫出獄又犯案
TVBS 更新日期:"2011/03/22 12:16" 魏嘉良

雲林一名國二女學生,這個月13日,騎腳踏車出門後就失蹤,警方今天凌晨在台一線靠近西螺大橋路旁的空地,找到女學生屍體,至於凶嫌是一名有多項性侵竊盜前科男子,今年2月才剛出獄,家屬質疑為什麼沒戴電子腳鐐管控?警方表示,性侵犯出獄,必須在3個月內向縣市主管機關的性侵害防治中心報到,並安排進行評估,而警方也已經安排嫌犯在4月初進行報到,但他竟然就在這段空窗期犯案又殺人。

女兒失蹤長達9天,找回來的竟是一具冰冷遺體,家屬心情從焦急變成絕望。死者父親:「那種人不能再放出來,這種人出來是危害社會,一個孩子幼咪咪,才多大年紀,就把她害死了。」

殺害少女凶手,是34歲林姓嫌犯,多項性侵竊盜前科,今年2月才出獄,一開始他只承認遇到被害少女,把她的腳踏車丟掉,但警方騙他被害少女托夢等靈異故事,才把他嚇得招供。

少女遺體被丟棄在彰化台一線233公里,靠近西螺大橋路旁的空地,全身用麻布袋裝著,家屬看到好好的一個人,被折磨成這樣,放聲痛哭。

就讀國二的葉姓女學生,是在13日下午騎腳踏車外出,結果卻被嫌犯鎖定,性侵過程中她不斷抵抗,卻慘遭勒斃,家屬質疑,嫌犯有性侵前科,今年2月才出獄,為什麼沒戴電子腳鐐監控,但檢方表示,嫌犯出獄後,必須向觀護人報到,除非有必要,否則不能任意幫他戴電子腳鐐。

檢察官地檢署怎麼說都對,但事實就是一位少女白白犧牲一條年輕寶貴生命。
--------------------------------------------------------------------------------------------------

癈死團體,為什麼不出來說話..有種的替這位[罪者]開脫呀..再次聲明,劣者看不起這樣的[偽善團體]
標籤:
瀏覽次數:20    人氣指數:1620    累積鼓勵:8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明星殞落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捨已存道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