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軍各項先進裝備與工廠機具作業下,人員於工作場所操作裝備與工廠機具時常面臨前所未聞的職業安全與風險控管,藉由本軍落實推展SOP標準作業程序與風險管理機制,加以利用稽核作業方式,深入探討與發現人員面臨危害之可能情況,以防範人員疏於風險控管及安全舉措而遭傷害與損失。 稽核之種類 一、 內部稽核(Internal Audit/First Party Assessment) 內部稽核是由組織或部門內針對作業系統、規範、人員及設備 的一種管理稽核。 二、 外部稽核(External Audit/Second Party Assessment)外部稽核是由組織針對其外包商或供應商的作業系統、規範、人員及設備的一種管理稽核。 三、 認證稽核(Third Part Assessment)認證稽核是由某一組織以付費方式向發證機構申請之稽核,其目的在於通過某一國家或國際的品質系統要求。 內部稽核條文規範 一、 組織應在規劃之期間內執行內部稽核,以決定品質管理系統是否符合所規劃之安排(參照第7.1節)、本國際標準之要求及組織所建立之品質管理系統要求,以及有效地實施及維持。 二、 稽核計畫應加以規劃,並考慮被稽核之過程與區域的狀況與重要性,以及先前稽核結果。稽核準則、範圍、頻率及方法應加以界定。稽核員之遴選及稽核之執行,應確保稽核過程的客觀性及公正性。稽核員不得稽核其本身之工作。 風險管理稽核作業規劃 一、 依據民間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之內部稽核執業準則第21條規定:受內部稽核單位每年應提出年度稽核計畫,稽核計畫之訂定應基於風險評估包括受稽核風險作業項目。 二、 本部藉由民間內部稽核執業準則第21條參考辦理,應要求各風險作業小組將年度風險作業之風險評估項目訂定稽核計畫,檢送本部業務承辦人總籌上呈單位主管批示核備,並召集稽核人員分配工作項目與勤前提示,由稽核小組配合執行各小組內部稽核作業。 內部稽核條文規範 一、 規劃與執行稽核,及報告結果與維持紀錄(參照第4.2.4節)之職責與要求,應以書面程序加以界定。 二、 被稽核區域管理階層之責任,應確保採行措施沒有不當之延誤,以消除所發現之不符合及其原因。後續跟催活動應包括所採行措施之查證,及查證結果之報告(參照第8.5.2節)。 三、 備註:參照ISO 10011-1、ISO 10011-2及ISO 10011-3作為指引。 內部稽核之條文基本觀念 1.定義:係一項系統化及具獨立性之內部查驗作業。 2.目的: 2.1評估品質系統是否合乎規定要求。 2.2評估品質系統是否合於品質目標。 2.3提供受稽單位改善的機會。 3.範圍:內部品質系統; 3.1組織結構。 3.2行政及作業程序。 3.3人員、設備及物料資源。 3.4工作場所、作業及製程。 3.5正在生產的項目。(以了解相關要求被執行的程 度) 3.6文書檔案、報告、記錄之保存。 4.執行之頻率:可自行決定,通常視如下情況考量; 4.1法規的要求。 4.2顯著變化;組織/管理/政策/技術/品質系統(改 變)。 4.3近期稽核的結果(情況不好時)。 4.4計劃性定期舉行。 5.稽核小組之成員:稽核召集人/主任稽核員/稽核員。 6.成員資格: 6.1已接受內部稽核之教育訓練。 6.2了解ISO-9000之內容。 6.3具專業知識。 7.稽核人員之獨立性:稽核人員應由與受稽單位無直接責任 之人員擔任。但以與該單位在工作上合作之相關人員從事 為佳。 內部稽核之執行職責 一、稽核召集人 1. 召集稽核小組,由各單位派員至民間訓練機構受「OHSAS 18001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系統」完訓人員擔任。 2. 確認稽核人員之資格。 3. 擬訂年度稽核計劃。 4. 依計劃協調稽核人員之分派(考慮稽核員之專業條件,及指派主任稽核員)。 5. 稽核記錄之保存。 二、主任稽核員: 1. 負有全程管理之責,必須是有管理能力與經驗,其職責包括;助選用稽核小組成員。 2. 準備稽核計劃。 3. 代表稽核小組。 4. 稽核結果之最後裁決權。 5. 提供稽核報告 三、 稽核員 1. 依需求執行稽核。 2. 溝通及釐清稽核需求。 3. 有效及有效率執行交付之任務。 4. 觀察結果的文書化處理。 5. 稽核報告之撰寫。 6. 查驗矯正行動的有效性。 7. 保存與保護稽核所用之文件,以確保; 8. 必要時可以提供。 9. 確保該文件之保密性。 四、受稽單位: 1. 通知相關作業人員稽核的目的和範圍。 2. 指派權責人員跟隨稽核員。 3. 提供稽核小組必要資料。 4. 當稽核員要求提供證據及設備時之支援。 5. 與稽核員充分合作,以便達成稽核的目的。 6. 決定及發啟矯正行動 。(依據稽核報告) 內部稽核成員之工作項目 一、主任稽核員: 1. 稽核項目之指派。 2. 依據稽核需求項目和適用的文件執行。 3. 計劃稽核工作。 4. 準備工作文件。 5. 向稽核小組簡報。 6. 審查相關品質系統文件。 7. 介紹稽核小組成員。(開場會議) 8. 遇重大不符合項目,立即向受稽單位提出報告。 -反應稽核時所遭遇之阻礙。 -準時且清楚的報告稽核之所見。(結束會議) 二、稽核員: 1. 在指定的稽核範圍內工作。 2. 收集及分析與品質系統相關之證據。 3. 保持警覺以收集所有可能影響稽核結果和需要進一步稽核之證據。 4. 能夠回答如下的問題; -所有程序、文件和其他資訊用以說明或應用於品質系 統上者,是否被受稽單位之人員知悉、適用、了解和 使用。 -用以說明品質系統的文件及資訊是否能適當的達成 品質目標。 5. 隨時保持職業道德。 捌 受稽核單位檢查項目 一、 作業標準程序與技術文件。 二、 操作裝備與工廠機具使用作業。 三、 人員資格審查與編組情況。 四、 工廠環境安全衛生審查。 1. 危害材料存放情況。 2. 火災防範器具。 3. 電氣危害。 4. 作業流程危害。 5. 機械危害。 6. 噪音危害。 7. 照明危害。 8. 人體工學危害。 9. 固體廢棄物 五、 工廠安全設施與防護器具審查。 六、 ORM系統操作與風險作業講解。 七、 作業小組對風險管理推展與執行情況。 內部稽核作業流程 一、稽核前準備 1. 稽核協調會議 2. 計畫 -日期-時間 -人員-部門 3. 文件 4. 表單 -查檢表 -矯正預防措施單 二、稽核重點 1. 說寫作一致 2. 抽樣技巧 -依重要性 -依經驗、知識、統計及稽核員經驗 -依稽核時間 3. 答問-5W2H 4. 客觀證據 5. 有效性(Validation)與驗證(Verification) 三、製作查檢表 1. 內容重點 -符合條款 -符合內部文件要求 -敘述明確 -分類明確 2. 如何填寫 -正面、反面內容皆須記錄 -記錄事實 -非描述所陳述之文件編號 -作為不符合矯正單之索引 四、矯正預防措施單 1. 填寫重點 -人、事、時、地、物詳盡記錄 -判定不符合時,明指違反之條款或文件 -最好由當事人簽字認同 -陳述事實,非判別對錯 2. 結案三原則 -確定不符合事實已矯正 -確定該組人員已採行適當之教育訓練 -抽查其他相關風險作業項目,確定不再犯 稽核員的條件 一、 熟悉條款/標準/產業/法規 二、 善用查檢表-詢問適當問題 三、 記錄客觀事實 四、 開出事實的矯正措施 五、 態度良好-避免質問、權威或命令 六、 不陷入糾紛-建立與保持和諧 七、 不作判別 八、 不作顧問 九、 瞭解他人-有效引導 十、高度警覺-對談話內容及肢體語言敏感 十一、傾聽 十二、能討論-找出符合性而非找缺點 十三、有毅力-允許被稽核者思考 十四、具有分析 十五、正直-客觀 十六、有修養 風險管理稽核一般規定: 一、 風險頻估是稽核規劃過程中的一項必要程序。 二、 稽核資源有限,加上受稽核單位作業數目及其相關聯的關係,而稽核高風險或較高風險。 三、 風險管理稽核,要以客觀的方法依各小組所提供之風險作業資料,將各小組提供風險的專案資料來分配稽核檢查作業,並提供與輔導各小組風險管理內部的不足與缺點,稽核人員應將稽核重點分配在各小組該項風險作業的高風險與較高風險因素的項目上加以稽核。 四、 各小組所提供之風險作業中高風險與較高風險加強稽核,詳細稽核該組未發覺之淺在危害因子,並以假設分析與情境分析法舉例,若實際發生可能造成的傷害及損失。 五、 若威脅實際發生時因而產生損失與風險將造成極大的暴險度。 六、 任何小組所提供之風險作業分析,若未經稽核將會面臨作業上遺漏之危害因子,形成不同程度的風險,再次造成人員、裝備、任務的傷害損失與失敗。 七、 稽核人員應多方考慮與確實衡量各種風險因素,以適當的方式提供各小組建議與改進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