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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這種手法對得起自己良心嗎?
作者: 彤心 日期: 2011.12.11  天氣:  心情:
現在為了要做生意,有需要這麼誇張嗎?
叫個未滿16歲的小女生,花2萬多去買保養品,
這是對的嗎?
叫小女生付100定金,保養品讓她拿回家,每個月10號在付餘額2000,試問小女生有這能力付嗎?
叫小女生簽欠單,每個月拿2000去還的時候還一張,這也是對的?
⋯⋯ 媽媽知道後把保養品還給對方,
小女生也已付款8000多,也都算了,對方當時就說這樣就可以了!小女生不用在付尾款。
單子也都寫好,結果前2天對方用傳簡訊方式叫小女生去付款,如果不付法院上見!
這是什麼道理!
今天媽媽拿著對方傳簡訊過去,對方還為了要在做生意,
要媽媽等,還把過錯歸給小女生,態度惡裂,(所有東西都以還對方).還說本來就可以告小女生.理直氣壯是何道理,
如果今天小孩因為害怕,去做違法事情時,受傷害的不是別人是小孩 !
摸摸自己的良心,今天如果事情是發生在自己的小孩身上時,妳還敢去騙人嗎?

依民法第77條為未滿16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 更正..依民法第13條2項 屬限制行為能力人
依民法第78條 限制行為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所為單獨行為...無效
依民法第79條 契約行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屬 無效....
建議..如果可以 請家長..寫存證信函..給對方..或請去 發生地派出所..備案.或直接打119請警方到場處理...比較有保障..{{以上這幾條是朋友查的~ 我在這貼給大家看,如果家中小孩有遇到這種情形,才知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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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2-12 12:12
他, 59歲,基隆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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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12 11:05
他, 50歲,宜蘭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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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12 04:41
他, 66歲,基隆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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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12 01:19
他, 45歲,新竹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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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12 00:13
他, 46歲,嘉義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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