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正月初四〈民間迎財神〉,新聞播出最多的,
是全國各財神廟被信仲“借”出多少“發財金”,
但是,是否有人統計過,真正如願的有幾人?
其實,求“發財金”仍然是伸手借貸的行為,
大家是否曾想過,與其花費不少銀兩〈交通費、香燭錢與供品〉與精力,不辭舟車勞頓跑去“借錢”,何不將這些錢省下,小則問問住家週邊公立小學是否有孩子無法支付學費與營養午餐費用,能幫助一位小朋友,除了累積自身功德,更能為國家多作育一位人才!
在宗教界大多公認,每年農曆正月為“神變月”,所作的各種佈施,其公德將翻倍累計!更何況大過年的,與其借錢無端惹晦氣,不如多做佈施累積福報,且神佛為讓你的佈施能讓更多人受惠,豈有不讓你事業更順利賺更多錢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