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些網友寫的日記 其實讓我有些感觸感慨 因為我以前也是這樣想的 愛情合則來不合則去 當然我在20出頭分手比誰都瀟灑 慢慢的發現 去從新適應 從頭開始很累 就想如何把感情維持長久 就如我說的兄弟都會吵架 何況情人 如何將雙方的摩擦降到最低 其實只有尊重兩個字 像我在交往前夕 我都會先說明禁忌 也就是約法三章 有人說有點制事化 愛情哪有那麼多規矩 我倒是有自己的看法 每個人都有無法控制的逆麟 懂得尊重對方的逆麟 才有資格說愛 不過理論上行的通 實際上沒成功過 因為我忘記一點 女人永遠不知道他們自己想什麼 所以善變 所有的條約無條件作廢 所以老天可以給我一個講理的女人嗎...........
愛愛愛愛愛愛愛愛愛愛愛愛 夠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