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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愛妳,與妳無關
作者: 藝圈™辣媽_小E 日期: 2009.02.28  天氣:  心情:
我愛妳,與妳無關。
{ 我不愛路人甲乙丙丁。}
我只是壹個平凡的女子。
卑微,所以不會奢望什麽,更不會貪婪什麽。壹直要感謝妳們,在每壹天3個間訊提醒我按時吃飯,在每壹個夜晚向我道壹聲晚安,在每壹個節日給我祝福……只是請原諒,妳們說“我愛妳”,我說“對不起”。
可是,請妳們好好珍愛自己的生命。割腕,跳樓,服藥……並不可以證明什麽。妳們愛情的火種,足以燒傷別人和自己。妳們用生命強行挽留的,只是自己那份懦弱的愛情。要明白,或許我能給的,並不是妳們所希望的。
希望妳們能了解,生命有多長,路就有多長。我們壹直在尋覓,以前的卻不能忘記。記憶的包袱,只會越來越重。所以,請妳們忘記我。我不要成爲妳們當中任何壹個人的愛情傀儡。
我不愛路人甲乙丙丁,我只要我在乎的人,很幸福很幸福。
{ 妄言。}
“請嫁予我爲妻。”
“不。”
曾經的我們,都很年少,總以爲刹那的風景就可以守護到永遠。我們愛,卻愛得無力與蒼白。所有的誓言都被時間打磨,封印在嘴角,成爲壹部悲傷的啞劇。
很多愛上我的男子,願意用壹生給我幸福,卻從不過問,那是否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原諒所有的年少輕狂。畢竟我也曾瘋狂過。只是,我過早地懂得,我們人生的軌迹,在不斷地被時間改變。可以彼此相愛,亦能形同陌路。分開,不是不愛,是太愛。太過熾烈的愛情其實是壹種傷害。在壹起,不壹定是相愛,是彼此都需要壹份原始的溫暖慰藉。相愛的結局,往往不能相守。太年少的我們,還是不能承受太長久太沈重的承諾。生老病死,不被世人左右。直白些,就是那些幸福,妳還給不起我。
我在路過風景。風景也在路過我。我在人群的荒流中,很多人和我擦肩而過,壹去不回。我們忘記彼此的姓名,甚至忘記我們曾愛過。
或許,直到我們把所有的風景都看透,才能陪彼此,看細水長流。
我對好友說,我想有個家。家裏有我愛的男子。我可以每天下班後親親我的男子。壹起聽我們最愛的音樂。僅此而已。
只是,這不是壹個輕易說出口的承諾。亦不是任何人都能給予我。當我不愛妳,請妳不要強求。
謝謝。
{ 我愛妳。與妳無關。}
愛情,也不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壹種輕易。隨著歲月,增加或減褪它的色彩,與溫度。
我愛上了壹個人,很久以前。但卻是以壹個安靜的角色,出現在他的生命裏。但是往往妳認為可以長相廝守的愛情卻經不起任何考驗!離開他,遠遠觀望他的生活。以匿名的方式,不時去他的部落格看看。在乎與他有關的每壹個細節。卻在別人不經意提及有關他的壹些時,很小心翼翼地掩藏自己敏感的神經。
再不會告白,抑或說壹些暧昧的話語。不會奢望有壹個安慰的擁抱。不會有人知曉這份感情的存在。甚至是他。因爲明白,他要的我給不了。而我強給的,並不是幸福。所以少了很多歇斯底裏。很安靜地,不打擾他的生活,只是希望他可以笑著,壹直幸福。
只是在想念他的時候,會壹遍又壹遍的看從前的日記。又或者,壹個人在窄小的房間,壹遍壹遍地聽他曾將唱給我的所有歌。因爲他的歌聲,都表達他的心情!從愉快的,到歇斯底裏的痛。
我哼過妳唱給我所有的歌。《彩虹》,我的無奈;《曲終人散》,我的哀傷。只是妳,從來不知道。
是的。我愛妳。那只是我壹個人的事情。
與妳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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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18 20:04
他, 41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30 17:13
他, 39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01 16:48
他, 36歲,台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01 00:39
他, 36歲,台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1 16:40]:

呵呵!

默默的愛一個人 也不錯

 
時間:2009-02-28 22:16
他, 99歲,南區,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1 16:39]:

呵呵!

 
時間:2009-02-28 18:10
他, 99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1 16:31]:

謝謝 !都是以前寫的 現在發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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