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留名
虎死留皮
人生在世不過短短數十年
要嘛流芳百世
要嘛遺臭萬年
如果辛苦了一輩子卻沒有留下什麼讓人記得的事
那豈不是很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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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和一位朋友偶然聊起這個話題
他覺得人活在這世上努力
就一定要留下名字讓人打聽
他也問了我
如果那一天走了
希望能讓人記得什麼
其實能記得什麼呢?
記得我的電影、唱片、雜誌、封面。還記得我嗎?(引用陳冠希“記得我嗎”歌曲=.=)
坦白說!我並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因為我不知道能讓人記得什麼
畢竟如果那一天人死了
名字就成了歷史了
歷史是留給後人去評斷的
誰知道自己現在做的努力一定會讓後人記得、肯定呢
還不如做好現階段的自己就好了
想那麼多幹嘛咧!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