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當年我似乎只有18歲而她當時小我兩歲.我回想當時我一個人獨自南下.我記得那時候我到彰化去逛街因為那時候時間還很早想說去走一走散散心但一不小心再一個轉彎處與我面對面的一位女生相撞在一起.結果她跌倒在地我看見她手中所拿的小飾品掉落地上而且已毀損了.我心理有些不好意思.(但回想到那時我為什麼沒立刻把她扶起.想想那時候我真過份).但那時她自己起來反而沒怪我撞倒她及害她小飾品損壞.她倒是關心問我是否有受傷.還道歉說不好意思撞到你了.她與一般人真的不同.我想一般人被撞到尤其東西壞了一定破口大罵一頓.但她沒有.我過了一下子我回神當我說抱歉把妳撞倒還把妳飾品撞壞了.我尋問東西的價錢我想賠償還她.但她並沒接受也沒怪我只告訴我錢與東西乃身外之物不須放心上.只要人沒事就好了.真是好有氣質及風度及度量.我從未見過~讓人感覺好窩心與感動.她未說半點不是及怪我反而起身要離開.於是我便快速留下她並向她要電話.但是她只告訴我家中電話不方便爸媽會罵.我聽後不敢勉強但是東西把人撞壞總是要賠償人家.我靈機一動我把我自己電話留下給她.如果願意告訴我時打給我.她笑笑的離開了!但我卻在那裡傻傻站了一下子…..突然間沒什麼心情逛了~看著時間.好像還有一點時間但是走呀走腦中一直浮現她那一幕幕.再加上她本身長像還不錯~讓那人看了都會有些心動.當然我也不例外.那一個男生不喜歡一位女生漂亮有氣質.風度及肚量好的呢?
就這樣我回宜蘭也將數天了~大約有十天左右吧!突然接到一通從中部地區打來的電話當時似乎我快忘記了.但她再我接通後有自己表明是當時被我撞倒的那位女生.那時候我說我知道了!就這樣互相關心當時被撞是否有受傷.而我也問她飾品呢?她告訴我那只是小東西不值錢啦!那是看起來很可愛所以決定買下的.但壞了也代表那飾品與她無緣吧!所謂:(((舊的不去新的怎麼會來呢?)))聽起來好像被 她說的很有道理一樣.害我都接不上話.就這樣被她說服了也不再問她飾品價錢及談論賠償了.我們就這樣閒聊一下子.慢得知了解她一點點.我問她我是否能與她當朋友.她回我說:我們本來就是朋友不是嗎?後來她急忙告訴我有空再打給我因為母親回來了.掰掰!就這樣掛電話了.而我心理卻很開心.因為她終於與我通電話.但是她卻很少打電話給我.我知道她不方便因為家裡管很嚴.我也沒怪她反而更珍惜每一次通電話.我們就這樣差不多一星期通兩次電話.感情也越來越不像一般朋友.而我也開始抱怨我們連絡時間好少.我要求能常連絡及通信.想想當時那時候還滿流行所謂筆友.但是筆友是沒見面也從不認識到認識的.正與我們相反.而她給我住處連絡.我還滿常通信幾乎每天寫下一封信件.就這樣慢慢喜歡上她.終於在半年後我提口問她一些問題後.就很沉不住告訴她我想她當我女朋友.她並沒說不接受.只告訴我她條件不好而且說我能找到更好的不是嗎?而且跟她在一起見面次數會少得可憐.我告訴她真心來的比一切重要吧!如果妳不願意那算了就當我沒說吧!想不到她生氣..我那時候還不知道她氣什麼?我一直問她她後來也告訴我.說過的話能不算嗎?而且我也沒跟你說不要呀.真過份!我聽她這一席話我馬上說那妳願意當我女朋友是嗎?她害羞小聲的回答:嗯!那你會疼我嗎?我不考慮說當然.男生本來就該疼自己所愛之人.她繼續追問那我會疼她多久?我沒回答.因為那不是用一句話能答覆.其實我心理早有答案但那卻是無法說出來的.因為真正的愛是用一輩子的照顧.關心.陪伴而不是甜言蜜語說說就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