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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勉強不會幸福 就甩了吧
作者: 米雪 日期: 2009.05.12  天氣:  心情:
勉強不會幸福 就甩了吧
文/水瓶鯨魚

常有人哭哭啼啼說:「我被甩了!」或某些人大聲張揚:「我把他甩了。」聽到時,並不喜歡這形容詞;偶爾,卻又忍不住羨慕。別說我沒有同情心……因為「甩」這個動詞使用在這類情事訴說句型,顯然質地輕薄,面子重於情感。當愛情一變沉重,多數人都不再使用「甩」這種煽情字眼,同時發現「被分手」和「提分手」的差異;前者難過,後者難受。

難過的是:「自己有這麼糟嗎?怎麼又被拋棄?」

難受的是:「我怎麼又識人不清?我以為這一個是終生伴侶……」

只要彼此曾經認真對待一段感情,被分手的人和主動提分手的人,都一樣難堪,一樣傷心。

友人艾利克斯是個不愛承諾也不提分手的40歲男人,他渴望有個親密守護的戀人,卻又害怕透不過氣的戀愛關係,每到感情瓶頸,就不由自主想逃走,和男性死黨徹夜鬼混,不接電話,甚至糊裡糊塗發生一夜情,直到女友抓狂和他提分手,他才頓時清醒,難過得掉下眼淚,他不是不愛女友,只是不知道怎麼打愛情延長賽,於是常被分手,沮喪得不得了。

32歲的阿曼達對於沒有未來性的愛情,勇於快刀斬亂麻,卻總在主動提分手後,難受地暗自哭泣,因為她的每段戀愛都很認真,但最後,希望只是重複幻滅,她不願歹戲拖棚、虛耗青春。

另一對結婚15年離婚的友人,男方委屈表示:「婚前,就知道我媽媽不喜歡她,我以為有了小孩後會改變,但,我再也受不了當夾心餅了。」女方則抱怨:「他每次只會落跑,把問題丟給兩個女人來處理……如果不是想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庭,我何必忍耐這麼久?現在我都45歲了,還有人要我嗎?」

原來,世間許多愛情故事,遠看同陽光燦爛下的湛藍美麗的海平面,沒有人知道水面下波濤洶湧如此劇烈。

「愛情,畢竟不是慈善事業啊,勉強不會幸福;我寧願當罪人,再也不要當善人了;不適合在一起的戀人,如同癌症早期,一發現就應該盡快治療。」深夜,阿曼達在酒吧乾掉幾杯威士忌,語氣深刻對我這樣說。

我低頭盯著我的紅酒杯,反省上個月主動和男人提分手,情緒百般糾葛。雖然我說不出「我被甩了!」、「我把他甩了!」這種膚淺誇大的語言,至少我「甩掉了某種不自然的自己」,再無須偽裝或妥協彼此的差異。

對!甩了吧!不是被甩或甩了人,某時刻,我們必須先把脆弱的自己給甩了!

「勉強,不會幸福。」離開酒吧前,我和阿曼達一起舉杯,微笑,我們兩個人眼眶可能忍不住泛起一點點淚光,同夜空中煙火一般燦爛、美麗,卻如釋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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