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9 17:14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藝人王靜瑩與丈夫陳威陶間的離婚官司,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准雙方離婚。至於兩人所生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判決由兩人共同負擔,並由陳威陶擔任主要照顧者。
王靜瑩與陳威陶於民國94年間因家暴案件,由女方訴請離婚,雙方後來言歸於好;但王、陳在98年間又發生竊聽等事件,王靜瑩再度訴請離婚,台北地院下午判准離婚。99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