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朋友一群人,
獨自面對屋內一片狼藉.
不過,
不消五分鐘,
紛亂的桌面又恢復了一貫的潔淨.
凌晨一時整,
一室的寂靜,
審視內心,
與你分手已近四年,
紛亂的心早已漸漸沈澱,
而一切的<<曾經>>,
卻逐一清明.
十九歲認識你,
從相遇-相知-到相愛-相惜,
繼而背離,
整整十年.
這期間,
我們的情感是甜蜜而平穩的發展,
不知羨煞多少新知故舊.
而其後,
第三者的介入,
猶如平地轟然雷響,
亦驚嚇不少親朋好友.
是嘛,
連我至今也茫然,
為何曾經專情於我的你,
卻做出如此殘忍的<抉擇>,
是因為兩地相隔,
時空讓濃情轉薄,
還是遊子孤單,
所以注意到樓台有近水之月.
不,
我向來堅信-------
兩情若是久長時,
又豈在朝朝暮暮,
可是,
可是........
我錯了,
當下用眼看,
恆久用心瞧,
沒有心了,
怎能瞧的長遠,
因此,
我們分手了----
在相識十年後,
我失去了你,
帶著孩子,
開始跨出單親媽媽第一步.
我永遠記得,
當我決定不在掙扎,
不在流連時,
你家人對我說的話:
踏出這一步,
就不能回頭,
要勇敢,
要穩當的.
四年來,
我一直小心地,
穩穩地跨出每一步,
路對我而言,
是愈來愈平坦,
愈來愈順暢,
我不是不能回頭,
是不想,
也不願回頭了.
有人問,
還想你嗎?
想.
夜深人靜時,
常想:在你追求新愛的當時,
親情放在你心中哪一部份,
或者是跟本不放在心上.
看著身邊熟睡臉龐,
那是即將入小學女兒,
才滿六歲,
才剛過完生日的她,
你會想念嗎?
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