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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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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06/12的日記
作者:
alan
日期: 2008.06.12 天氣:
心情:
不解世事的我,好奇地問大姊:「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吃魚,真是很麻煩,要分來分去,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最好是有人喜歡吃魚、不愛吃肉,有人不吃魚、只吃肉。」大姊年齡稍長,比較懂事,她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才不咧!喜歡吃魚的人聚在一起,共同品嚐一條魚的滋味,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人生才有意義。如果,只喜歡吃魚不吃肉的人,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一定會很痛苦。他們各吃各的,卻無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的感受,十分寂寞。」那年,我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大姊的年紀恐怕也只剛上國中,童言童語的我們,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卻讓我在一、二十年以後的生命經驗中,一一印證了其中的道理。再三玩味,便覺得人生中「分享」的經驗,實在美好。無論青菜蘿蔔、或吃魚吃肉,最可貴的其實是共同的感受。
經歷共同的感動,婚姻才能經營長久。一個微雨的清晨,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電話彼端的他,情緒有點低沉:「我決定向我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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