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輕許承諾,但要重諾守信」是我的座右銘, 也是我相對希望要求對方的能夠做到的事。 我是個連隨口的承諾都不亂說的人, 像是電話講到一半另外有事或有插撥, 如果我不打算等忙完再回電話, 我就不會隨口承諾說「待會打給你」, 我會說「今天先這樣,下次再聊」。 除非臨時有重大意外不能履行原本的計畫, 否則如果只是因為一時的心情好壞, 而隨意改變原本的約定, 那我怎去信任相伴一生的承諾呢? 也許有人覺得是因為後來相處的感覺變了才食言, 所以我覺得在說出承諾之前要先好好評估實現承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