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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桃花村的老板娘 日期: 2010.11.18  天氣:  心情:
週一岳廷媽媽來談到他兒子上週五拿100元給隔壁的小女生
她來了解狀況求證兒子是否誠實。
事由:週二小女生拿洋芋片來吃,他跟許多人分享當然也包含岳廷,
   岳廷很想吃所以跟小女生說我50元跟你買,即使當時岳廷沒錢小女孩也答應了。[8-}]瞎一
   事後小女生經過幾天的催討,週五岳廷媽媽給了100元要交補習班便當錢,他就將100元
   給小女生。其中另外50元是要跟小女生買十字架項鍊,問題是項鍊當時在別人手上。瞎二
過程:小女生發現大事不妙被召見,先哭著來。問話過程提及母親處罰很嚴厲,以前曾被針刺,所以他很害怕。
   詢問他是否知道自己哪裡做錯,他搖頭。但害怕被媽媽處罰。瞎三

  唉!!我嘆氣,告訴她學教訓、辨是非。 對價關係的買賣,勿貪小便宜,除去處罰那塊。
     兩造全說一遍,處罰是最後的手段,目的也只是記取教訓。

結果:電話通知小女生媽媽,沒想到仔細說明後媽媽要求我再打一次電話給爸爸,而且要宣稱找不到媽媽 [:~]蝦四
   等我全部處理完後。只覺得該記錄下來。

  社會的價值觀在改變,希望我的現象學再學透測一點,也續能解心中許多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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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18 15:07
他, 59歲,非洲,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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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8 14:58
他, 58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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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8 00:49
他, 55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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