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洪姓女子在今年的大年初三,用假名向警方報案,說撿到一名棄嬰,但因為留下的年籍資料,與4年前拾獲棄嬰的洪女本人一樣,警方追查,確認她是男嬰的親生母親,說是養不起孩子,才狠心謊報是棄嬰,目前已依遺棄及偽造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今年的大年初三,洪姓女子,跟朋友,抱著嬰兒,到派出所報案,說在蓮池潭的公廁裡,撿到一名男嬰,要警局幫忙處理。然而其實這名棄嬰,就是洪姓女子的自己的親生小孩!員警:「她抱小孩來報案時,態度很自然。」
讓警方跟社會局起疑的是,洪姓女子,用假名報案,但填的卻是自己的資料,警方跟社會局比對資料,發現跟4年前,撿到棄嬰的洪姓女子的資料一模一樣,4年撿到兩個棄嬰,這機率實在太低,警方認為有問題,才展開追查。
高雄市社會局人員:「我們也去查看資料,名字不符,基本資料也不符,我們也發現這名女子,今年2月有產下男嬰,而且還有報戶口。」
謊言被戳破,洪姓女子才終於坦承,因為沒有能力撫養,才狠心遺棄自己的小孩,但又擔心小孩沒人照顧,才謊稱是自己撿到的棄嬰,狠心母親遺棄親生小孩,若不是員警機警,恐怕沒人發現,警方依遺棄罪,跟偽造文書,將她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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