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4 18:26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十四日電)今天是情人節,雲林縣一名十七歲的女生今天與男網友相約在桃園見面,未料男子見不到三十分鐘後,就以買東西為由,要求女方自行下車,任由女子在清晨寒風中度過,最後還由母親北上領回,結束「情人節」一場惡夢。
楊梅警方指出,家住雲林縣莿桐鄉的十七歲陳姓女子與綽號阿志的男網友相約在桃園縣楊梅鎮麥當勞見面,由於男方允諾見面後,會支付車資讓女方回雲林,女子身上並無分文。
未料兩人在上午五時三十分見面,不到三十分鐘後,阿志以另外要買東西為由,將車子停靠在永美路與漢昌街的便利商店,並要求女子下車,隨即開車不知去向。
警方指出,女子不但未吃早餐,還在寒風中徘徊,最後在巡邏員警接獲報案後才將女子帶回警局,警方隨後通知母親北上將女子領回,而女子的早餐、中餐都在警局度過,直到看到母親才結束一場「情人節」惡夢。9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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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女生北上還說要幫付車費耶 結果人就這樣不見 也不留車錢 這種男生真是…跑在畜生的後面 無言
同感 最後還請家人帶回家 應該讓大家知道是哪個男生沒品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