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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生命無卑賤
作者: 豆苗~ 日期: 2011.02.14  天氣:  心情:
昨天準備拿果皮菜葉去農田倒,經過五叉路口,目擊一輛警車撞到一隻狗,狗兒即倒下抽動著,慘遭隨後來車輾過,心裡也莫名的抽痛,立即放下廚餘快速追往停車場的警車,車上兩位警員一個問我有何事,我說你們撞了狗應當回去處理,駕駛警員眼神閃一下說正要回去處理,可見他們是知道的,看他面無表情嚴肅的徒手抓起狗兒得後腳,朝下的頭部鮮血直流,警察好勇敢喔我都不敢徒手去碰,路邊的攤販拿垃圾袋給另一個警員接,當時被狗兒的慘狀嚇慌了,應該請警員趁狗還未斷氣之前快跟牠道歉懺悔,免的日後心裡有個陰影。雖說生命是平等的,但待遇是不平等的,如果是人雖沒有生命跡象還是會往醫院送,牲畜卻往垃圾袋裡送,就因牠沒有身分也沒有後續的法律責任,佛經裡面有提到,人身難得今已得,今生不修更待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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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2-19 23:11
他, 68歲,彰化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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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8 20:57
他, 62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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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4 18:17
他, 58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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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4 18:07
他, 58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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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4 12:43
他, 58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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