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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奏學習(二)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說真的,這樣真的很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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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玩的定論(3)
作者: Amanda 日期: 2011.07.26  天氣:  心情:
喜歡四處看世界,在外努力工作,在家放心休息,在玩用力去玩。
當我需要休息時,不想再扛任何東西的時候,我需要有人能讓我放心落跑。

你可以不用陪我到處玩,雖然我會希望你陪我。
陪我、帶我到處走、到處玩、到處一起看不同的世界,不同的體驗。

你可以不用陪我在外努力衝鋒陷陣,當個超人。
但當我想休息落跑這一切的時候,我需要一個可以依靠、依賴的人。

我很任性,曾在高位時,突然落跑,把一切的重責全丟下。
事後當然知道這樣是不對的,之後的我當然有改過。
但還是會希望會有個人是我可以依靠,可以依賴,甚至是耍賴、賴皮。


我的玩,是四處看世界,四處認識不同思維的人、事、物。
開擴自己的視野,喜歡學習不同的東西,當然也是要我感興趣的東西。
我的感情世界很難玩,玩不了、也玩不起。
我對感情太認真、太容易投入,全身著火了,也不自知。
我的感情、愛情,玩不了。
所以我不會這個玩法。

我搞不了雜交,搞不了亂來,搞不了一次p太多,搞不了的事,就是搞不了。
不是我乖、我專情,而是覺得P那麼多,只會讓自己的時間被切割。
最愛的,說白了,其實還是自己。

愛情不是就要談得快樂?兩個人在一起不就要幸福?
既不快樂也不幸福,那在一起做什麼?
快樂與幸福是誰在感覺得?
不就是自己嗎?
那麼最愛的,還不就是自己?
談個愛情,談得一點也不快樂做什麼?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擅長的,我不擅長的,我會老實說。
既然不擅長,那麼我會選擇做我擅長的。
那些我不擅長的,還是留給那些擅長的人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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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28 22:04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28 18:33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27 19:37
他, 39歲,雲林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27 18:52
他, 39歲,雲林縣,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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