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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6月14日
作者: 飛喵喵 日期: 2006.06.14  天氣:  心情:
昨晚與大老闆一起用餐
大老闆提到了一個他很憂心的法案
問了一下我的看法
自由貿易區設置管理條例對我們公司極為重要
但外界一直傳說是為我們家量身定做的
真是謠言可畏
想來就是這法審那麼久的原因
這法的精神最重要的該是單一窗口
對私人企業來說
時間就是金錢
免稅還是其次吧!
我們的官僚總是防弊重於興利
全香港不早已都是自由貿易區
我們真該檢討自己快被世界淘汰
我想這就是官僚
官字兩個口...同樣一件事情
想幫你時說"經查與法並無不符"..不想幫你時說"經查與法無據"..
結果當然不會一樣
有了"母法"不合意可以訂"子法"..
再不合意
可以訂"施行細則"再不合意可以發"解釋函"
沒有"母法"也沒關係
可以訂"規定""辦法""處理原則"..
再不行還有"相關處理案例""類似辦理情形""比照辦理"..
都是同一個官員說的
所以法跟制度是死的
人是活的
好的官
沒有法也可管理的很好
不好的官
在好的法也會被執行的亂七八糟
但還是要立法....
給好的官多一點武器....
讓他可以不必做的太辛苦...
自由貿易區設置管理條例的基本精神
1單一窗口"效率"
2免稅"增加競爭優勢"
3交通便捷"節省轉運時間跟成本"所以離空港跟海港最好..
前述三要件裡又以單一窗口最重要
因為"官僚"為企業經營之最大風險
那現在沒人適用該不該立法呢
當然該...
因為"立一個新法"的時間比"成立單一窗口"的時間短
要不怎會說是"官僚"
大老闆聽完我的說明
笑的開心~[=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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