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老子35)之三 台灣白牡丹 2013/7/27(癸巳6/20)
接著看第二段:
樂與餌,
過客止。
這意思是說,
在人世中除道以外,
還有可以感召人心嚮往的,
可說還有——
悅耳的音樂和快口的酒食二項。
然而,
這只能使人享受於一時,
並不能長久,
而且只能滿足一人的私慾,
對社會上並沒有什麼好處,
所以,
像這種也能使人嚮往的音樂與酒食,
只不過都是過客人的暫時享受罷了。
由此看來,
這音樂與酒食雖也能使人嚮往,
但怎能與道的嚮往價值相比呢?
進一步來認識:
「大象」的感召使天下人嚮往,
使世界「安平太」。
這一「樂與餌」,
也能使人嚮往,
但只能「過客止」。
一看就知道,
老子用「樂與餌」
跟「大象」對比的用意,
就是教人在功用上分別輕重的。
道之所以能為天下人所共嚮往,
是在於無「害」而「利」無窮盡也。
反觀「樂與餌」同樣使人嚮往,
卻只落個「過客止」的原因,
乃其「利」與「害」並進故也。
就像「五音令人耳聾」、
「五味令人口爽」等,
這就是人所共知的一例。
再說,
「道」為身內物,
在你起用它的時候,
它可在心性上發起滋育作用,
可以一生樂在其中;
「樂與餌」為身外物,
就是窮使計謀也不會滿足慾望,
並且享受暫短,
倏忽即過。
這「大象」和「樂與餌」,
前一個可以直往,
後一個須往而節制,
在這二者,
也可以看出理與欲的分別。
【 待 續 詳 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