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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5/03的日記
作者: 幽默豪邁&風趣莫愁 日期: 2007.05.03  天氣:  心情:
沒帶健保卡自墊費用... 超過七天.....怎麼辦?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在七天

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

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

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

並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取回自墊費用了,(申請書見附檔)

http: // www. nhi. gov. tw/ 04persona l/ personal_8.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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