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因著阿嬤的喪禮,老公說多年不見的小姑丈出現在靈堂前祭拜,我所知道的是,他和小姑姑分居兩地已行之多年卻沒離婚,導火線是一篇小姑姑的日記,內容寫著和男同事一起看電影那天有種很久沒有的愉悅感覺,讓小姑丈起了很大的誤解,再加上生活上彼此種種的不適應,於是目前小姑姑帶著獨生女兒一個人住,而星期六日小姑丈會去接女兒住兩天再送回去,就這樣,不離婚的分居狀況下,藉著唯一的女兒維繫僅存的一絲親情 這樣的景況對我個人而言,比離婚還要慘~當然,每對分開的夫妻或情侶,總一定有個兩人都無法溝通或退讓的理由勢必走上這條路,但我不欣賞的是,隨便偷看別人的日記.手機,捕捉到一點蛛絲馬跡就定罪他人的人,更不喜歡有什麼事都不說也不試著溝通就貿然把愛情當遊戲,合則來不合則去 如果願意放下自己的偏執改掉壞習慣,看見伴侶的滿足而無私付出,你才有資格在教堂裡當著上帝面前發誓說"我願意"! 在考慮走入婚姻之前,就必須先問自己,能為對方割捨些什麼?不論你的經濟能力是否在對方之上,能拿這些收入財產所謂的身外之物無私的和對方分享,是最基本的讓步與割捨 想的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