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靜瑩為離婚官司頻頻出庭。
【張欽、曹競元、陳幼英╱台北報導】紛擾1年多的王靜瑩離婚官司,台北地院昨判准離婚,兒子小蝦米由2人共同監護,平日由陳威陶負責照顧,王靜瑩則可與小蝦米互通書信、電話,探視時間訂為每月單周六、日,寒暑假各增7天、20天,直到小蝦米16歲,再自行決定是否調整。
王靜瑩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也感謝法官顧慮小孩有父母共同陪伴的成長環境,未來陳威陶若無暇照顧,我絕對盡我所能代勞。」王靜瑩近來都在幫兒子做心理建設,讓他知道自己擁有父母滿滿的愛,據悉,她並未要求贍養費,她也祝福陳威陶,希望「做不成夫妻,可以做朋友」。
陳威陶(左)曾帶兒子小蝦米到士林科博館遊玩,2人笑得開心。
陳威陶則表示沒看到判決文,無法評論,如果小孩監護權歸他,他則誠心希望王靜瑩「能在未來小孩子成長的歲月中,不要少了媽媽的愛」,另外,他也提到王靜瑩有家裡的鑰匙,「歡迎她隨時回家,家裡大門永遠為她開著」。 王靜瑩探視小蝦米的方式,法院罕見地訂出一長串規定,包括互通書信(無時間限制),互通電話需除非有急迫,否則只限非假日晚上6至8時,假日則從上午9時至晚上8時止。 關於會面方式,法官判決變更2人目前輪流照顧1周,改為王每月第1、3周的周六上午9時將小孩帶回,到隔天下午5時前送回陳住處,寒暑假各增加7天及20天,時間由雙方約定。探視方式直到小蝦米16歲,再由他自行決定是否改變。 王靜瑩、陳威陶離婚官司暫時告一段落,未來是否上訴有待觀察。但王告陳妨害秘密及民事遷讓房屋等,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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