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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炒飯只是夫妻之間的義務
作者: ξGruppyξ 日期: 2010.08.04  天氣:  心情:
突然想起前一陣子,有關於妻告夫性侵的案例,讓我有些感觸 

如果妻不願意但夫硬來的話,便可構成性侵,因為炒飯只是夫妻之間的義務 

如果現今的夫妻關係已經搞成這樣,那麼男女友之間又有何保障可言? 

是不是只要對方不知道,就可以背著對方跟別人亂搞? 

反正彼此又不是夫妻,不就更無所謂的妨礙家庭&抓姦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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