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久遠時期剛退伍不久的我
一個初出社會滿懷抱負的我
很用心的將BOSS的公司工作上軌道
很勇於去嚐試學習讓設計部門能完成各種任務
於是每天忙到8點多甚至凌晨才回家
那時我有一個不好習慣, 就是忙太晚, 路途太遠, 都會遲到5~20分鐘
但我晚上也會自動補上半小時時間, 去還早上遲到時間
老闆娘雖然知道我會補時間, 照樣以遲到一分扣3元, 再追加累積半小時扣半天
如果遲到一小時半就扣一天半, 在雙重扣薪的制度下, 我也只能默然接受
直到…
有一天老闆娘說, 以後只要遲到3次或累積時間超過10分鐘, 就扣全勤2000元
那次我聯合公司設計部門抗議, 理由是我們全勤沒獎金, 憑什麼遲到要倒扣2000元
這種不合理的作法, 得到員工們的認同, 卻讓我成為BOSS夫婦的眼中釘了!
有一次BOSS去標案, 卻離譜到沒帶押標金, 結果BOSS叫老闆娘弟弟送去
老闆娘弟弟雖是員工, 卻不願送款, 我只好十萬火急送去
就那麼剛好, 路上遇到違規U大迴轉路, 從路肩不看後方來車直接大迴轉
結果就是我脛骨裂開住院 >”<
開刀住院十幾天, BOSS夫婦連來探望意願都沒
出院那天, 醫師特別告訴我~ 開刀處不能碰水, 2天來院換一次藥
傷口要高於心臟, 大概休息2個月左右
從住院到家的一個月後, 老闆娘打電話來說, 工作忙不過來, 要我去上班
在千拜萬託下, 去公司上班的每天, 是手上工作, 腳下紗布滲著血水
又過了一個月, 老闆娘拿著半薪跟我說, 因為勞工局已付我半薪
直接凹勞工局跟我, 並說如果她拿全薪給我, 我就多拿了!
我心想我養病中特地為公司著想而工作, 就算不來也有勞基法給付
妳竟然還那麼斤斤計較, 叫員工工作一個月卻只出半個月薪水
有天中午, 我拿勞傷掛號單要麻煩公司蓋章
那時老闆娘正在看電視, 我就柱著柺杖在旁邊站著
一站就是十來分, 老闆娘的狗眼連理都不理我, 最後她才慢慢的幫我蓋完章
開刀完半年後~
我每天騎腳踏車復健有成, 就去醫院拆了鋼釘
拆完的那個月, 無論老闆娘夫婦如何慰留我, 我很斬釘截鐵辭了工作
因為這件事, 讓我深深感受到~
以後不管我是當BOSS或主管, 就是不能當不知民間疾苦的天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