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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時代不同了,不要再當爛好人
作者: 大咚咚 日期: 2013.03.29  天氣:  心情:
案1:
這是真的!我在南崁華南銀行有遇過,就是一個歐巴桑很像農婦,還包著頭巾,跟我說她不識字,要我幫她提款,我覺得很奇怪,但又不忍拒絕,於是就跟她比怎麼操作,我就先走了。後來發現她錢也沒領,人就走了,大家還是要提高警覺!

案2:
我在清大附近有遇過類似情形,要我幫忙提錢.... 我說我在一旁口頭教導她,怎麼按,結果歐巴桑就走了

案3:
今天經過一棟大樓,門口有一提款機,有一個阿伯,一直看著我走過他身邊,突然叫住我,拿一張提款卡,要我幫他在大樓門口的提款機領錢,他說他不識字,我回答我無法幫你領,我說我去叫警衛伯伯幫你。
結果,他就回答我說不用了,繼續找路人幫他領錢。


朋友們要記住!
提款機可是有攝影機耶,萬一他說我搶劫或是偷他的提款卡,甚至他的卡片是偷來的,幫他領錢,反而在提款機留下影像,絕對會讓你百口莫辯!
會怕; 是因為已有同事上當,目前仍官司纏身。
顯然這是詐騙集團在找替身了!


P.S.
法律規定:幫助犯;無論事先知情或事先不知情只要有幫助犯罪的事實,都成立幫助犯的罪名。

中華民國刑法:
第30條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錄影機錄到了,您幫詐騙集團領錢,那麼,您就是詐騙集團的車手
(領取詐騙所得鈔票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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