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不得不漲,台電「行之有年」的營運漏洞再度變成輿論砲轟焦點;但你知道,是誰A走台電的錢?元凶其實就是政府自己!
根據台電資料,在賠錢的同時,地方區公所的員工暨眷屬文康活動,找台電贊助,一出手就是十萬元。台電猶如家道中落的第二代,已經欠一屁股債,還要打腫臉充胖子。
當中油要調漲油價、台電要抬高電價,上從董事長、下到員工,從薪水到績效獎金,都被立委、名嘴拿出來做文章,好像公司賠錢,都是因為中油台電員工A了全民的錢。
兩大漏洞沒補,政府是元凶
面對此景,員工也很委屈,大制度就是如此設計。是誰讓中油、台電員工變成代罪羔羊?是政府。政府看到問題卻放任不管,讓他們成為外界指責的箭靶。回到根本問題,中油、台電的「不當補貼」與「不當支出」,才是營運破大洞的兩大漏洞。
漏洞一:不當補貼
高價買民營電力,變相圖利財團
全台灣的路燈電費,最後埋單的,是台電。這筆原本該由各縣市政府負責的費用,結果台電每年花了快35億元補貼,面子做給縣市政府,台電連續賠五年,大做爛好人。
但這數字和收購民間發電廠、汽電共生廠電力的費用相比,簡直小巫見大巫。1991年,政府為鼓勵民間設立電廠,規定台電向民間電廠與汽電共生廠各保證收購25年與15年,且以高於台電售價成本約兩成的價格收購。
有富爸爸撐腰,吸引九家財團成立電廠、超過百家公司設立汽電共生設備。這樣的設計,美其名是電業自由化,其實是變相的圖利財團。
台電為此付出什麼代價?台電財報資料顯示,去年收購電力的金額高達1,408億元。根據立委羅淑蕾的資料推算,等於讓這些民間電廠每年穩穩的從台電身上賺取超過200億元。別小看這些民間電廠,他們可是大有來頭的財團:台泥辜家、亞泥徐家,還有台塑王家等。
漏洞二:不當支出
「敦親睦鄰」費用 年花三十億
在台電財報中還編列了一項「推銷費用」。壟斷台灣電力的台電,竟還需要推銷?且每年推銷費用約67億元。儘管連續虧損六年,推銷費用金額卻一點都沒變。而台電的「敦親睦鄰」費用,每年更高達30億元。
年年虧損 還得幫政府單位付帳單
檢視台電在去年八大不該花錢的項目,一年竟總共被A走1,554億元,其中更不乏政府單位:
1. 每年購入民間電力:金額1,408億元。
2. 離島供電虧損:金額55億元。
3. 公用路燈電費:金額34.9億元。→誰該付錢?縣市政府。
4. 敦親睦鄰費:金額30億元。
5. 學校用電費:金額9.3億元。→誰該付錢?教育部。
6. 公用自來水:金額8.4億元。→誰該付錢?自來水公司。
7. 電化鐵路變電站:金額5.8億元。→誰該付錢?台鐵。
8. 農漁用電費:金額2.8億元。→誰該付錢?農委會。
要堵住兩大漏洞,政府得先從根本改革,開放市場民營化。依照政府規畫,2003、2005年,中油、台電應該開始民營化。只是,九年過去了,這一切都沒有發生。
原地踏步的代價,就是到去年底,中油累計虧損達361億元,虧掉四分之一個股本。台電的情況更慘,從2006年出現虧損迄今,到去年底,累計虧損達1,179,賠掉約三分之一個股本。
兩家國營事業的累計虧損,已達1500億元,也就是說,這次的漲價,根本不足以彌補兩家事業的虧損,全台灣三百七十萬納稅戶,平均每戶得從口袋拿出4萬多元,才能幫他們把虧損彌平。
現在不從根本改革,讓國營事業民營化,開放市場競爭,這樣的漲價夢魘有終止的一天嗎?我們還能坐視政客們繼續和稀泥,虛擲我們辛苦掙來的血汗錢嗎?油電價可以馬上漲,為何營運不能馬上改革?
我們要求,馬總統任內務必解決此事,而且,我們不要做半套的油電雙漲,我們要看到有終止漲價惡夢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