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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16鍋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守護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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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罰單
作者: 御飯團 日期: 2008.05.29  天氣:  心情:
18歲以後~正常人都該開始騎機車嚕,又或者開車!

身為正港ㄉ台灣人~未戴安全帽.逆向.紅燈右轉.蛇行..

或者~超速.闖紅燈都是非常正常ㄉ現象! (別懷疑)

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紅燈闖多~總會碰到警察 >︿<

虧我一直以自己沒出過車禍~沒被開過罰單,引以為榮!

今天終於破功囉! 當警察先生跟我說謝謝時~心情非常ㄉ差!

因為我即將捐1800入國庫囉! 原因:紅燈不停直直走~

誰會想到~這條 T 字路口,兩年來從沒遇過任何警察或警車

今天竟然派2位菜鳥在這站崗~而我卻注定要破財 >"<

本來想坳一下~看能不能念在我是初犯,放我一條生路吧?

後來分析一下~我不是正妹,撒嬌攻勢肯定會收到反效果..

想裝可憐~博同情,又對隔壁那位正在填資料ㄉ不公平~

我老爸也不是立委或什麼大人物,他們也不可能給我面子!

哀~算ㄌ啦! 區區1800又不是付不起~就當打麻將輸ㄌ..

接下來ㄉ一禮拜~我還是會經過這條路,每次都遵守交通規則

可是~再也沒見過有警察在抓嚕! 那天真ㄉ只能自認倒楣啦~

終於~今天又有警察來站崗嚕! 遠遠就看到有警察拿錄影機在拍

如果同一條路~再犯第2次錯ㄉ話,那我活著也沒什麼意義啦!

看著旁邊一台台機車衝過去~心中充滿無限ㄉ快感 ︿︿

警察伯伯~恭喜你一箭雙鵰呀! 繳稅是人民應盡ㄉ義務(別客氣)

第三台是位辣妹唷~還好妳不是胸大無腦,還知道情況不對,緊急煞車

雖然已經衝到斑馬線上ㄌ~不過警察應該是不會抓妳啦! 呵呵~

短短ㄉ一分鐘內~闖紅燈ㄉ人數,隨便也破"五"! 兩位被抓..

一位停在斑馬線上~還有一位騎到一半,掉頭就跑,最後一位視而不見

就在警察面前若無其事ㄉ騎過去! 先生~你已經被拍照囉<等死吧>

這種烙跑ㄉ應該要罰重一點吧? 不然這些乖乖牌就太吃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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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31 03:24
她, 39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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