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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夏娃如何遇見亞當~三部曲
作者: 鳥媽媽 日期: 2010.08.05  天氣:  心情:
20035月,我告別摯愛,踏上美國相親的旅程。

我要面見的這位男士,曾經和我共事二年,他在音樂和文字上很有才華,聲音則有廣播人的特質,非常有磁性,長相一表,人也很紳士,風度翩翩,是我媽媽會喜歡的那一型,難怪我媽媽一直想撮合我們。

老實講,從大學交男友開始,沒有一個男友讓媽媽看順眼的。或是覺得對方身材太粗壯(運動員型),或是覺得對方太瘦小(跟我一般高)。或是覺得對方的父母親職業怪(有一位父親是情報員),或覺得對方父母親關係怪(有一位的繼母是父親過世妻子的姪女),或是因為跟我年齡差距大(姊弟戀)而反對。

總而言之,我之前所有的男友,我媽媽沒有一個看上眼的。大概就屬這個,未曾做過我男友的男生,是唯一的例外。

從他做我同事開始,我媽媽就對他讚不絕口,老是說他多麼的有禮貌、多麼斯文、有才氣,有上進心(在國外留學)
…………反正他真的是符合我媽一切的「女婿標準」。

我在飛機上,不斷告訴自己,我要作孝順的女兒,不要讓他們太操心。如果真的可以相處,就依了爸媽的意見吧!

等下了飛機,這個我快四年沒有見面的朋友,來到機場接我。他很開心我終於答應了他的邀約,來美國旅行(因為他已經連續三年邀請訪美了)。

這次美國行,我只請了三週的假。我當時的心態是,「什麼都不要多想,替我爸媽去挑女婿」。

我強迫自己成為一個interview的面試官,第一週,我跟他熟悉彼此,這週裡我快速檢查了我的「丈夫Checklist」,也快速溫習(因為太久沒有見面)對他的記憶與印象,確認他現在條件,是可以「客觀上」符合我的丈夫標準。

說真的,他是一個外在與內在條件,都算很好的男生,不論是人品,長相,職業,待人接物,才幹,都是無可挑剔的優秀,他正在美國政府機關工作,擔任小主管,有很好的收入。

因為「客觀上」他的條件真的都很好,他本人也很愛慕我,所以我真的沒有什麼好挑剔的,因此一週後,我就開始跟他切入正題,討論「結婚計畫」。

你們可能覺得我的決定很倉促,的確,我跳過很多那些屬於「內心層次」的東西,因為我美國行的目的,是去試著符合「爸媽的期待」。所以當這位男士條件沒有問題時,我不去問自己的「主觀意願」,我動用了自我催眠法,我告訴自己,他喜歡我,他人很好,我爸媽喜歡他,我「也」可以「讓自己」喜歡上他。

所以我抵美一週後,我爸媽在台灣接到了我的電話,我通知他們,我決定嫁給他了。

這個男生,真的想結婚想瘋了,不然他不會一直催我去美國找他,因為他是獨子,妹妹已經早幾年就嫁了,他很想早點結婚,因為他想要生很多的孩子,他覺得受夠王老五的生活了,儘管他在美國有交往過其他的女生,但是沒有成功,他想起在台灣的我,他對我的印象很好,也一直很有好感,所以當我答應去美國時,他真的是非常開心,因而當我們談到婚姻時,他真的是毫不考慮就說好了,他完全沒有意見。

第二週,我們照原先的安排去旅遊,因而此我們有一些時間,在旅遊中繼續培養情。在旅遊中,他展現了他在音樂與藝術上的博學多聞,他開車沿途都安排許多好聽的私房音樂,做我的一個人的私人節目DJ。

他替我詳盡介紹音樂,帶我去聽知名的芝加哥交響樂團演奏,拜訪知名的餐廳,逛有趣的藝術市集,他是一個很懂生活品味的男士。跟這樣的人旅遊,確實不會無聊的。

因此我在旅程中開始試著去「想像」,這將會是我們婚後的生活模式,這樣的模式我覺得還不錯,因為我從小也是逛博物館,聽音樂會,看表演長大的,我們在音樂和藝術上有共同的興趣。旅遊回來後,我們花了另一週的時間去挑家具,挑婚紗,看房子。關於結婚,真的有很多代辦事項。

我在美國的婚紗公司,訂作了我的新娘禮服,因為這是我家的傳統,買全新的新娘禮服。服裝店員說,要等二個月後才能試穿衣服,因此我跟他商訂二個月後再度到美國去找他試穿衣服。然後,我就回台灣了。

回到台灣,我爸媽對於我們的結婚決定,儘管很震驚,但又不算不滿意,因為畢竟他是我爸媽喜歡的人,總算女兒交了一個他們覺得滿意的男生。

儘管他們對婚期舉辦覺得有些倉促,但是因為這位男生在美國工作,我們也沒有時間談戀愛,所以快點結婚是一個可以讓雙方不要相隔太遠太久的方法,所以我父母也同意了快快結婚的計畫。

首先,我先去和對方父母親見面,並且確定結婚的日子,然後再安排我父母親和對方的父母親見面。我們決定了隔年情人節二月十四日結婚,我還有八個月的時間籌備婚禮。

這時間其實不算綽綽有餘,只是還OK的時間,因為未婚夫在國外,有很多事情要忙碌。

我跑很多家飯店看結婚場地,確定後繳交了定金。然後又開始跑婚紗公司,選擇婚紗照要拍攝的店家,再和未婚夫商量他抽空回國拍照的時間。然後去到處去看結婚要舉辦的教堂場地…………..因為未婚夫在國外工作,所有這些事情都是我自己在台灣處理。然後,我們天天通國際電話,討論婚事的細節、進度,然後「終於」有時間開始熟悉彼此的價值觀。

我發現,我們都很有主見,特別在人生的規劃上(不是婚事的規劃)。他很清楚他要什麼,他的人生方向。我也很清楚我自己的。不過我們的方向,卻不盡相同。重要的分歧有三點:

第一,國籍問題。他是一個非常想要成為美國公民的人,他喜歡住在國外,而我,則是一個戀台灣的女生。儘管我知道台灣的客觀條件,不論是文化水平、國際實力、基礎建設、自然保育、社會教育、公民素養等等,確實差很多先進國家一大截,但不知為何,我的心就是被故土吸引。我從來沒有辦法想像,在國外久住的日子。但他考慮申請居留證,沒有回台灣的打算。

第二,角色問題。他和我有共同的信仰,他打算成為一個傳道人,因此,他希望我可以做「師母」。在教會裡,師母是很少有「其他職業」的,因為師母的工作很多,要探訪會友,要參加很多教會的會議,要做很多教會內部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去做其他的事情。

但我卻知道,我並不是一個「師母」料,因為我與人不親近,我是一個嚴肅的人,不是一個柔聲細語的媽媽,我非常就事論事,我很容易給人建議,卻很難給予人需要安慰,因為我不善於說好聽的話。同時,我知道我一時三課,有很多職場上的事情要做,那是上帝放在我心中的異象,除非上帝挪走,我不可能改變。

第三,溝通問題。我和他溝通方式,有點硬碰硬,正如我在日記的「序曲篇」提到的,我是一個「律師型」的溝通者,這是我的溝通風格,從小學就已經養成,大學念法律更是強化這個說話習慣。我之前男友就是因為我的溝通法,跟我分手的。

而我的未婚夫,卻是一個他自己講話很有條有理,很強勢,但又希望老婆是輕聲細語,小鳥依人,不要跟他頂撞的人。所以他很不能適應我的直言不諱,為了我的溝通方式,我們常在國際電話兩端爭吵起來。我覺得浪費前在爭吵是很沒有意義的事情,所以當我們吵起來時,我就會跟他說,我不想談了,我就掛電話。他因為我掛電話非常生氣,因為他說他還想講,我不可以掛他的電話。

五月底從美國回來,到七月我再度去美國試婚紗的期間,我們常吵架,我覺得很累人。

等到七月我又去美國時,下飛機他來接我,在車上他告訴我,為何我這樣長得漂漂亮亮,聲音柔美的女生,個性確是這樣的牛脾氣。他說看到我,他的心就軟化了,他希望我可以一直這樣溫溫柔柔的,他問:我們不要吵架好不好。只要你可以講話好聽點,保持跟你外表一樣的柔柔,我們不需要吵架的。女人是來給男人在掌心呵護的。

這次拜訪美國,我只待十天,我帶了一只幾乎全空的皮箱來,在婚紗公司弄了一週修修改改,拿到我的衣服,把皮箱塞滿,我就回台灣了。在美國的這一週,他的一位同學來訪,這位朋友正在美國念神學,我們和他的同學有二天時間見面。

我們有機會討論神學,期間我和他針對一個神學問題,和他的朋友有不同的意見交換。事後他告訴我,他不喜歡我跟他同學講話的方式,他也不喜歡我的神學立場,他希望我可以聽他的,因為夫妻意見應該要一致,而我應該聽他的,有事他負責。

我又回台灣了,我這趟美國行,更清楚看到我和他的不同。我們還是會在電話裡爭執,我覺得更荒謬,為何要犧牲睡眠時間(適應美國和台灣的時差),盡是爭執你和我的意見的不同?這樣的生活如果是婚後一輩子的生活,我過得下去嗎?

我要做一個孝女,快快結婚讓老人家放心。還是要順應自己的想望,放棄這個男的,繼續我的單身生活?

我掙扎了好一陣子,終於在九月一次越洋電話又吵起來後,我真的筋疲力盡,我告訴對方:「如果我不嫁給你,就應該沒有誰該聽誰的問題了,對不對?很抱歉,我是一個有想法的人,我不可能都聽你的,除非你講點道理來說服我,我不能接受沒有道理的聽從。我不嫁給你了!」

他從美國飛回來挽回我的心,但是我還是堅持我的決定,分手。

媽媽暴跳如雷,她告訴我:「說要結婚的也是你,說喊停的也是你,你這樣玩弄我們的感情,以後你再也不要跟我題結婚這檔事。我通通不信。」

我看了媽媽一眼,想起我的結婚決定本是為了她的淚眼攻勢,要我當一個孝女,但顯然,我的個人意志戰勝了我做孝女的心願,我只好對不起爸爸了!

我回媽媽:「是的,我錯了。希望從今以後,也請你別再來跟我談結婚這件事了。你不喜歡的人,我同意你的看法分開了,但請你也原諒我不喜歡你所喜歡的人,我可以一個人過好好的,我對結婚沒有半點興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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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與鳥爸認識的第三篇
前二篇,歡迎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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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6 14:08
她, 58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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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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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5 16:38
他, 50歲,亞洲其他,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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