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為愛而生?還是為了繁衍後代而生? 當生命的意義只是為了交配?那麼愛還存在嗎? 交配,算不算是一種愛的表現? Lovebug,又叫做honeymoon fly、kissingbug或double-headbug,維基百科是這麼說的。 但嚴格說起來,說是「接吻蟲」並不恰當,因為他們在交配時始終尾部相連,從未接吻, 甚至在完成交配之後仍然捨不得分開,直到數日後雌性先行死去,雄性則是再多活幾天。 這樣看來,說是「愛蟲」、「蜜月蟲」和「雙頭蟲」都可以, 從在地華人、台灣留學生、同事聽來的還有: 交配蟲、愛愛蟲、做愛蟲、打砲蟲…(以下點到為止,還有更難聽的) 嗯,還是「愛蟲」好了,最直接、也最簡單。 愛蟲出現的地點主要是在中美洲與美國東南部,特別是在墨西哥灣沿岸。 每年只出現兩次,一次是在春季的四月底到五月間,另一次則是在夏季的八月底到九月, 每次只維持四到五周,佛羅里達州南部會在十二月出現第三次,但時間較短、規模也小。 每次大概都有數十萬隻漫延在特定區域,季節一過,立即消失無蹤。 簡單整理維基百科的重點,大概就是這些了。 一個朋友這麼說:「牠們活著是為了要做愛。」 不是為了交配、繁衍後代嗎? 他的理由很簡單:「生命這麼短暫,而且時間一到全死光、不再出現,何必交配?」 行駛在I-95公路上,時速逼近120公里, 一對愛蟲緊緊貼在車窗外,其中一隻攀附在光滑的玻璃窗上, 支撐著自己和伴侶的重量,任由高速急駛所產生的氣流,將彼此吹得搖搖欲墜, 即使如此,牠們尾部最私密的部位一直緊緊相連著,真的是「死了都要…做愛」。 愛蟲不咬人、不螯人,卻會煩死人。 工作時,右手拿著DV,左手扶著鏡頭避免晃動, 這些煩人的小傢伙不時爬到機身上、手上,有的形單影孤、有些是邊愛邊爬, 偏偏正在錄畫面,不能亂動、不太能出聲,要吹氣將牠們趕跑也得小心點。 到星巴克外帶咖啡,在戶外時只要將咖啡擺一邊, 就得小心牠們有沒有爬到外帶杯頂喝咖啡的小孔, 一不留神,牠們說不定已經墜落到「熱湯」裡頭。 天氣好時,只要看著空曠處,就可能見到數不盡的小黑點在空中竄動, 雖不至於密密麻麻,卻已足夠讓人念念有詞:「這是什麼東西啊!」 這時候待在哪兒似乎都擺脫不了牠們,隨時可能有好幾隻會黏上來。 愛蟲是無害的,會停在人身上,大概也只是將人體當做個棲息地而已, 在皮膚上爬來爬去最多也只是讓人感覺有點癢癢的,唯一麻煩的是讓人煩躁。 真正的受害者是highway上高速行駛的車輛。 成千上萬的愛蟲散佈在公路上,或許是忙著做愛做的事, 根本來不及躲過大大小小車輛的「追殺」, 一一在車頭和駕駛座前車窗上殉情, 如果當時待在車內可以看到牠們不斷地撞擊著車窗, 還有「啪」、「啪」的聲音,讓人嘆為觀止。 無奈的是,開車的人也別想躲過這批「神風特攻隊」的疲勞轟炸。 午後搭著L的車到I-95一個出口外的餐廳用餐, 短短十分鐘的車程,休旅車慘遭蟲襲, 從車窗到車頭,躺著數不清高唱著「love is blind」的亡命鴛鴦。 回程的路上,間歇性的暴雨傾盆而下,L刻意多開了兩個出口再繞回來, 讓大自然來清理這些「天然災害」,回到飯店,一起用衛生紙來擦拭未被沖掉的部分。 L說:「還好有storm,不然得花錢洗車,而且還不見得洗得乾淨。」 一到五月底,愛蟲就會消失,只見得到散落一地、尚未清理掉的蟲屍。 我始終想不透,牠們生存的意義是什麼?還有不斷地做愛到底有何道理? 對某些人來說,不停做那檔事的小東西,或許直覺地就會讓人覺得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