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公司(Toyota)和戴爾公司(Dell)都曾嘗試過“它”,不過,後來又終止了。而美國運通(American Express)、思科(Cisco)、通用電氣(GE)、特易購(Tesco)(也譯為“特斯科”,《財富》500強公司之一,總部設在英國,全球第四大超市集團。——譯者註)、喬氏(Trader Joe s)(美國大型健康食品連鎖店——譯者註)以及印度的高德雷吉集團(Godrej)等公司則在堅持使用“它”,並在持續從中獲益。這裡所說的“它”是指公司採用的“由外而內”(outside in)的戰略,這種戰略要求公司在製訂企業戰略的時候就要立足於市場,而不是以先問自己以現有的資源能做什麼的方式而束縛自己的手腳。沃頓商學院市場營銷學教授喬治?戴伊(George Day)認為,採用“由內而外”(inside-out)策略的企業在追隨消費者的腳步以及超越競爭對手時,會磕磕絆絆、踉踉蹌蹌。
在一本名為《由外而內的戰略:利用客戶價值盈利》(Strategy from the Outside In: Profiting from Customer Value.)的新書中,戴伊與杜克大學福庫商學院(Fuqua School of Business)的克里斯汀•默爾曼(Christine Moorman)論述了這一戰略。
戴伊:我們在本書中提出了四個客戶價值律令(customer value imperatives),其中包括“為客戶提供創新性新價值”,以及“將品牌當作資產充分利用”等。這些律令是企業最高管理層的集體責任,因為最高管理層是經濟利潤和股東價值的直接驅動者,其中,首席執行官位居首位。但是,如果每個人都負責,那麼,誰來直接承擔日常職責呢?雖然還不是大多數,不過,在越來越多的組織中,這項工作是市場總監的職責。
“由外而內”的戰略意味著以“正和博弈”(positive sum game)的角度來審視這個世界。很多有關企業戰略的著作,尤其是論述競爭力策略的著述,談到的都是強烈的競爭。它們將這個世界視為一場“零和遊戲”,也就是說,“如果客戶擁有了更大權利,我們就輸了。”這並不是一種可取的理念,而且也不會給你帶來什麼幫助。你需要的是與客戶展開富有合作精神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