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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家暴事件發生後受害的一方該如何
作者: ♥雪之鄉♥ 日期: 2009.01.24  天氣:  心情:
家暴事件發生後如果要求離婚

受害的一方要考量孩子的問題

還有經濟的問題等等

離與不離該如何是好

各位的看法呢 ?


個人認為家暴最好是離婚,因為不會只有一次。

經濟問題等等或孩子監護權等,都可以獲得妥善處理,畢竟人身安全比較重要。

精神科醫師指出,家暴事件都有暴力迴圈模式,

暴力行爲會愈來愈激烈,社工人員及醫師愈早介入,

效果愈好,否則拖延的時間愈長,受虐者陷入愈深,愈難以自拔。


耕莘醫院精神科主任楊聰財指出,診間不乏家暴案件的病患,

有位家暴受害婦女李太太(化名)曾遭受前夫砍殺頸部,

前夫疑心她外遇而不斷找理由“教訓”她;

李太太自認前夫“太在乎她”所以才動手“提醒”她,

每次打完後,前夫常常表示內疚也打電話來哄她,

於是李太太又會乖乖回到充滿恐懼不安的家。

他說,李太太就是置身于典型的家庭暴力迴圈模式

根據學者研究,一開始雙方關係處於“緊張期”,

如果沒有適當解決就會進入言語或行爲的“施暴期”,

之後施暴者往往心生愧疚而想辦法彌補傷害,

送花求饒、打電話獻殷勤等,獲得“暫時寧靜”的“甜蜜期”。

他指出,施暴者和受暴者在這三時期中不斷地迴圈,

周期愈來愈短,由幾個月一次,逐漸成爲每個月一次,

最後就變成幾天一次,暴力也會愈來愈激烈,

最先可能是口語暴力,之後進展到肢體暴力,

動作可能從擠、推,到踢、打,甚至把對方推去撞牆或誤殺。


在家暴事件中的被害人,有的不斷找理由解釋加害人的暴力行爲,

楊聰財說,這是一種典型的“瑪莉亞情結”,倘若不做適當的處理,

施暴者在不斷地被縱容後,會産生上癮般的快感,

受暴者雖然常常傷痕累累,但仍會習慣地選擇自我麻醉在虛幻的世界中。

楊聰財認爲,社會常認爲不應插手別人的家務事,

又有“勸合不勸離”的觀念,常要受暴女性能忍則忍。

受暴者應勇於站出來,否則一味編織理由或藉口讓自己不斷身陷泥沼中

,旁人誰也幫不上忙,家庭暴力事件只會持續惡化。


<<<<本文取自網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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