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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
作者: ❤ 靚靚❤~ 日期: 2010.12.28  天氣:  心情:
ps:要轉寄時1.先下載信件2.再轉寄信件時柵除原寄件者3.再按傳送.


法律顧問的提醒,請您留意

各位至愛親朋好友,
現轉寄以下一封電郵,希望各位能加倍留意執行。我知一部份朋友已經實行此動作,在此作出"溫馨提示",避免身陷法網!並請傳揚出去。多謝!!!

各位好友:現在著作權法發燒,熊海靈姐妹被求賠償19億,請務必養成轉寄時~將原來的寄件人資料刪除
Dear All:

FYI

John Lin


我若寄一些 email 給你,如果你要轉寄,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因為您確實已違反著作權法了。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使得文章再度寄回給他,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或依法提起法律訴訟,藉此牟利!在此提醒您

一個案例: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7/8要出庭受審!所以拜託!如果要轉寄我 e-mail 給你的資料,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From:來源寄件者) 刪除(清乾淨)後,並以「密件副本 的方式發送出去。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記得告知你的友人,轉寄前一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再發送出去囉!非常重要。



本信件可能包含工研院機密資訊,非指定之收件者,請勿使用或揭露本信件內容,並請銷毀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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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29 20:15
他, 44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28 19:55
他, 42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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