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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想嗎
作者:
默宅
日期: 2011.06.21 天氣:
心情:
倒垃圾撿1克拉鑽 疑賊不識貨亂丟
更新日期:2011/06/2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拾「鑽」不昧!
4月底,家住苗栗縣苗栗市中山路的黃姓市民,拎著垃圾等垃圾車時,無意中發現,
路旁水溝蓋上有個塑膠袋。他撿起來一看,發現裡面是1只鑲鑽的戒指,
還附有1張英文證明書。
40多歲的黃某認為應該是真的鑽戒,擔心遺失者心急如焚,
於是立即送到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招領。後來警方請來珠寶業者鑑定
,發現是1克拉的真鑽戒,市價至少20萬元。
這只鑽戒至今公告招領近2個月,還沒人出面認領。依民法規定,
公告招領6個月期滿後,失主如未出面領回,鑽戒將歸拾獲者所有。
警方說,昂貴的鑽戒通常做為婚戒或定情之物,具有紀念意義,
失主應該很焦急。但由於這只鑽戒並非新品,外觀色澤沒有很亮眼,
加上坊間有許多仿製的飾品,不排除是笨賊偷來的贓物,
不識貨誤以為是假鑽戒,加上看不懂英文證書,才會隨手扔棄。
希望遺失鑽戒民眾,可向苗栗警分局偵查隊洽詢、認領,電洽(037)3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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