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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社會的垃圾
作者: 愛眉~ 日期: 2012.02.10  天氣:  心情:
社會的垃圾

最近沸沸揚揚的社會版面:就是那三女一男踹打計程車司機案.

仗著自以為青春的肉體和美色的三女.整天跑夜店.泡男人.喝酒.
一連串的謊言.串供.偽裝喝茫.打人.踹人成重傷後.照常吃喝玩樂.無事人般.
那不是社會的垃圾嗎?敗類.

MA媽.還跑出來公然說謊.說是那男人的錯.小孩在家後悔.結果呢?
是她的寶貝女兒教唆打人的.還一而再的公然說謊.裝無辜.裝清白.
真是養子不教.誰之過?

影帶一片片曝光.商家也錄到當場的聲音.拚命叫囂打他.打他.過來打.過來打...

一個計程車司機.憑勞力賺那些微小錢.養活三個小孩.在這社會是非常辛苦的.
三女扭扭屁股.賣弄風情.可得高價金額.
些微小故.可以把人往死裡打.還長揚而去.照常吃喝玩樂.
這些人怎麼壞成這樣?
還開記者會.打扮妖嬌美麗.公然說謊.不停拿大眾愚弄掌上.真是三人成虎.

如果.犯案是在郊區野外.早被打死.
如果.不是現在有行車記錄器.有証據.三四人之公然串供.發生什麼事.一人如何辯?
太可怕了~
在市區內.都公然視法律如無物.


還有人把這類人當偶像?
真是垃圾一堆.


PS:謝震武律師說:法律上不是說喝茫.不記得.就可以對打人.傷人.殺人之刑責.可以減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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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23 00:23
她, 7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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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2 00:06
她, 7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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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17 00:20
他, 49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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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15 02:32
她, 7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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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12 02:08
他, 49歲,高雄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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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10 17:50
他, 32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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