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一名陳姓婦人,自己報名參加于美人談話節目,
講訴慘遭前夫家暴的故事,事隔沒多久這名婦人在15日凌晨,
為了討回3萬元債務,被前夫拿剪刀殺害,1個月前錄影畫面,
如今看來格外心酸,其實婦人上節目當天,
在場所有人都不斷鼓勵她要好好過
生活,沒想到如今遺憾收場,
主持人于美人得知消息,非常自責,沮喪到還想收掉節目,談到陳姓婦人,她痛哭失聲。
n.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110517004276 新聞影片/文字
www.youtube.com/watch 非關命運原始片段
PS.兩篇影片請務必先看唷...
近兩天
看見這篇報導不時出現在新聞媒體上
心中的憤怒不斷高漲
為何報導中的陳姓婦人早已離婚
卻仍經常受到前夫的暴力控制與威脅
心中存在已久的恐懼 終不敵命運
生命最終仍斷送在前夫魔掌之中
替她感到相當難過與惋惜
尤其看見于美人自責痛哭的畫面
心中怒火更加的燃起
真不知 現今法律
到底能對像這樣長期生活在暴力陰影下
的弱勢族群(婦女與孩童)幫助有多少
重點是 政府看見了嗎???
她們真正需要幫助的是哪些???
她們缺乏的是能協助她們走出家庭的那份勇氣與信心
她們需要的是有個像朋友的人願意積極陪伴拉她一把
她們需要知道哪裡有人可以給她們實質的資源與依靠
告訴她們下一歩該如何走
她們需要的只是人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與安全
她們需要的是不被危害及騷擾的生活空間
而並非那一只看似保障
卻似有若無完全達不到實質效果的"保護令"
到底何時女人才能真正受到尊重 而不被踐踏
到底何時女人才能被當成是獨立的個體
到底何時女人的人權才能被男人看見
而非嫁給誰 對方就有權力對她動粗 施以拳腳
(無論精神或肉體上的虐待及暴力對女人而言皆是相當恐懼)
台灣傳統家庭中女人從小的觀念裡
只要嫁入男方家裡 必定是以夫為天 以家為重
但請仔細想想 現代女人早已不同於古時候
在社會上各個工作領域都表現的相當優秀
論頭腦或能力上根本不輸男人
許多女性的事業成就 甚至遠勝過男人
說實話 她又何需嫁人 何需看人臉色度日
何需被家庭公婆.老公.小孩所累呢?!!
男人們 想知道女人心裡求得是什麼嗎???
女人只求男人婚後能更加的愛她 疼惜與呵護
到老時仍能與自己心中所愛常相左右 扶持到老
希望男人能給她一個溫馨且充滿愛與安全感的家庭
答案真的就這麼簡單
當女人沉醉在愛情當中時
真的就是如此單純 如此容易受騙 知道嗎?!
女人對愛情與未來的家庭總是充滿著幻想與憧景
所以已婚的男人 煩請三思
現在起 是否更該好好珍惜與愛護
自己身邊最親愛的老婆與小孩呢
而未婚的男人
若自認沒把握為女方全心付出且心性仍不成熟的話
就請高抬貴手 別嘗試踏入婚姻
別讓暴力因子有隙可趁 讓原本相愛的兩人
最後只獨留下對彼此的怨懟
婚姻中沒了愛 只剩下暴力
對彼此而言都是個無止盡的折磨與痛苦
一段婚姻走到底卻落得如新聞中的結果
那不是太可悲 也太可怕了嗎
即便 不太認同目前台灣的家暴處置方式
(因與國外相較仍有相當多的缺失與改進空間)
但至少還是讓朋友們有些許的了解
藉此篇日記 順便貼上相關流程與法律條文
2011/05/19 AM09:19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受理家暴案件流程:
由社政單位、警政單位、被害人主動求助、醫療單位、教育單位、24小時113婦幼保護專線(家暴專線)、
法院檢察署、其他等單位通報家暴案件至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緊急案件由轄區主責社工員提供危機處遇,
案主表示需協助申請保護令或案主表示需陪同出庭或法律諮詢等服務,轉介服務處提供相關服務,
而後進行評估,評估完成即結案,如案主表示不需協助,則直接結案。
一般案件則由家暴中心社工員電訪初篩,並視案件狀況提供家訪,
案主表示需協助申請經濟補助或後續其他相關服務,
則轉介雲萱婦幼文教基金會提供(家庭暴力被害人後續輔導追蹤服務),然後進行處遇,結案。
通報後被害人申請保護令案件(由受理單位填寫DA+CTS),法院受理案件審理,
由社工打電話鼓勵加害人參加輔導教育及評估會議,由社工或心理師執行填寫意見書,
由衛生局函送法院,之後再由法官裁定,駁回或核發保護令。
家暴相關法律常識: www.sunnylaw.com.tw/family.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