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漸長,愈來愈知道「幸福」的可貴。 也慢慢了解:一個人是否夠擁有幸福,多半和他本身的個性直接相關, 和他本身有多少財富,關係並不大。至於「幸福可遇是不可求」這種說法,更覺得荒謬了。
幸福既不是遇到的,也不是求來的,它是心中一顆夢想的種子, 需要用整個生命的熱情去用心耕耘灌溉,它才能發芽。 缺乏生命的熱情的人,沒有足夠能量,遇不到也求不到幸福。 幸福,原來是眾裡尋它千百度,卻在自己內心的燈火闌珊處。
錢財並非完全沒有用,基本的生活開銷還是要顧到。 但是,過多的錢財,真的沒有太多用途,它換不回健康,也買不到快樂。 同樣居住在這片土地的人們,基本上都是有錢人,至少以「小康之家」佔大多數。 但是,我們卻不見得能將生活過得十分幸福、快樂。 比起東南亞、中國大陸、甚至更遠的東歐,那些經濟上還有待改善的地方, 我們有錢多了,但是,他們可過得比我們幸福、快樂。
幸福是發自內在的感覺,不假外求;也不是可以靠別人給的。 依賴別人施捨的幸福,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的繁華,只是暫時的假象。 很多人以為:幸福,是來自於愛你的人。其實,這是很危險的想法。 如果你自己無法掌控幸福,而將幸福與否的關鍵,放在別人手上, 對彼此而言,都是太大的負擔,也不公平! 再說,怎麼忍心讓愛我們的人,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
我們無法向別人乞討幸福,卻可以大方地對別人奉獻幸福。 更奇妙的是,這份奉獻,完全無損於我們本身擁有的幸福。 反而會因為你付出愈多幸福,就在付出的同時,獲得愈多幸福。
幸福,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永不乾凅的活泉。 流出來愈多、被舀走愈多,它愈是不停湧出。 愈動愈有活力;愈給愈快樂。這是生命不滅的能量,它形成一種磁場。 放出的能量愈大,形成的磁場範圍就愈遼闊。
世間能永恆的,唯有奉獻自己的力量去幫助弱勢之人,提昇自己生命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