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在網路上看到曠男怨女
在各大BBS和Blog中大歎自己的遭遇,
遇人不淑,抱怨自己是何等的不幸,
這類事件每天不斷重複上演。
既然有這麼龐大的受害者,
那試問誰又是加害人呢?
其實這類事件每個人都有經歷過,
當然自己可能是受害者或是加害人,
只不過單單憑這些,
又何以判斷真的不幸福呢?
那只不過是我們人生
成長必經的過程罷了!
在我看來,
幸福的定義其實很簡單-
珍惜自己所擁有的。
何必為過去不可挽回的事耿耿於懷呢?
那都已是沉沒成本了。
每個人在路上一定遇過
一些行動不便的陌生人,
只是在我們看來,
我們認為他們和我們平常的生活
有些不大一樣而已。
只是我們都忽略到我們有著健全
的身體可以行動自如,
但有誰會懂得更加珍惜自己呢?
反而只曉得炫耀自個兒騎車技術一流,
馳騁在快速車道上,
通行無阻。
行動不便的人每天
只想盡自己力量生活下去,
可以少麻煩人就少麻煩人。
而不像我們成天怨聲載道,
抱怨自己是全天下最不幸。
在這地球上,
即使糧食生產過剩,
還是有人每天衛三餐而煩惱,
不知下一餐在哪裡。
要是我們再不自覺,
珍惜自己所擁有的,
那真的就只是個可憐人了。
愛是緣份,愛是感動,
愛是 習慣,愛是寬容,
愛是提升,愛是體諒,
愛是一輩子的誠諾!
我想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