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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可原諒與不可原諒
作者: 阿牧 日期: 2009.03.08  天氣:  心情:
有一些吵架,事不關己,總會想要勸人合,覺得有這麼嚴重嗎?

  調整了一年,面對自己所發生的這件事,已經慢慢學著不從仇恨的角度去看了,畢竟忿恨的心,不能改變什麼,也不是當初的目的,對自己一點好處也沒有。

  今天偶爾提到我和她之間發生過的事,還是會生氣,生氣有此等的人,這般的糊塗。但本來就是如此,對她而言,她聯合她的家人,欺騙,栽贓,要脅我,使用各種暴力,她認為,原本我就應該要順從她和她家人,答應一切的條件才對的啊。

  慢慢的,也不怪她了,因為一點都不想跟這一家人有關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當初對我種種,想要叫我原諒,得從她們雲林家步行磕響頭到台中,登報自己承認她們家所幹的所有的無恥的事,講的無恥話語,我才可能原諒。

  有些事,爭吵嘛,再所難免,該講的講,吵架我也不會撕破臉講,顧念著情,沒有什麼不能原諒的。但有些爭吵是故意的;有些爭端是被最不該挑起的人挑起的;有些話太過無恥了;有些侮辱已經不是針對我個人了。我是不曉得,她們說了的這些話,已經不把我和我家人當人看待,所做的事,拿離婚要脅不給看孩子,我無法冷靜,我無法克制內心的執著,我不可能原諒這種人。

  雖然現在慢慢的,得學習不再把這樣的事掛在心上,畢竟仇恨不能過日,也最起碼現在還有機會帶得回孩子。否則,依我的個性,這家該死的人,我一定會讓她們這群無恥的人現世報的。

  唉,沒想到過了這麼久,我還是滿臉的怒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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