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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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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誰是對的人!?
作者:
張志明
日期: 2012.12.22 天氣:
心情:
昨天跟老大哥聊了一下現在人的感情觀,他說:「現在的人跟以前不一樣,以前人睡了一晚就必須娶人家,現在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但是我就跟他提了一個在我身邊的真實案例:
我國中暗戀的女生在我國三的時候跟我的死黨交往了(我朋友也知道我喜歡她)後來高二時我的朋友他劈腿了...
於是她離開了我朋友,過了四年我跟這位暗戀多年的她交往了又交往了5年,就是說他跟後面劈腿的女生交往了9年甚至結婚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
所以要是沒有那劈腿的行為他也許也遇不到所謂"對的人"
老大哥疑問的說:那為什麼不等和平結束這段感情再繼續下一段感情呢?
我是跟他分析和平分手一定需要一段時間,時間點不同也許就會造就不一樣的結果,更何況搶來的比較香也許更珍惜也許更...這不是我們可以去評斷的
自己也遇過女友愛上別人的情況,感謝他很誠實的跟我說,我就離開了,寧可一個人難過,總比三個人難過還好吧!
說歸說,嘴巴很厲害的傳統男人在這...我做不到也無法接受,但至少我學會了釋懷。
來一首我的K歌必點,有幸一起唱歌,想看我哭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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