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涉及四大弊案遭檢方起訴,但依照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在判決確定前,陳水扁所享禮遇不會停止,明年他仍可照領一千一百廿五萬六千元的禮遇經費。
陳水扁目前依法享有多項禮遇,每個月有新台幣廿五萬元禮遇金,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總統府估算,陳水扁今年仍可領取五十萬七千六百八十八元的年終獎金。
政府還必須編列預算,提供陳水扁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費用,第一年八百萬元,第二年七百萬元,第三年六百萬元,第四年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陳水扁也享有保健醫療、八至十二名安全護衛的禮遇。
府方人士表示,依照規定,除非再任有給公職、或犯內亂、外患、貪汙罪經判刑確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移居國外定居等情況,才會停止禮遇,但陳水扁目前只是起訴,尚未判刑確定,因此目前所享受的禮遇不會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