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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公寓網站 狼迷劫3熟女
作者: 瘋瘋癲癲也是一天 日期: 2011.03.15  天氣:  心情:
宜蘭縣一名身材矮胖、網路化名「金剛」的惡狼,竟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裡,騙稱是科技工程師,鎖定兩名離婚女網友,約出後在咖啡內下迷藥劫財,其中還脫掉女網友長褲企圖性侵未果,昨凌晨惡狼三度犯案,警方跟監及時逮人,救出被下藥的女子,訊後惡狼坦承對三女下藥劫財,但否認性侵,警方先依強盜、竊盜罪嫌法辦。 
 被害人痛斥惡狼:「太可惡了!」辦案警員也說:「嫌犯身高一百六十多公分,體重近百公斤,竟能接連約熟女下藥犯案,太不可思議!」

鎖定失婚女子下手

警方調查,嫌犯連志忠(三十二歲,竊盜等前科)因失業缺錢,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i-part)上化名「金剛」,佯稱是晶圓廠科技工程師,拐騙離婚單身熟女。

 二月十四日,連嫌將張姓女子約出,開車載到海邊散心,途中張女喝下他摻有安眠藥的咖啡,感覺噁心下車嘔吐,當晚張女返家後,發現包包內八千元現金被偷,隔天報案。


喝完咖啡不省人事


三月二日,連嫌又認識經營美髮工作室的林女,相約林女工作室碰面,連嫌帶兩杯咖啡前往,為取信林女,還先喝完咖啡,林女不疑有他,才喝兩口就不省人事,連嫌趁機搜括店內兩萬兩千元現金逃逸,直到鄰居上門洗頭,驚見林女下半身赤裸躺房內,趕緊將她送醫報警;警懷疑林女遭性侵,但驗傷未發現有性侵跡象。


脫女長褲否認性侵


因兩件案件手法類似,警方鎖定連嫌跟監,果然前晚他又約另名林女到北宜公路賞夜景,凌晨他將林女載回家門口時,警上前逮人,救出已喝了下藥飲料走路不穩的林女,並從連嫌身上找到安眠藥。連嫌被捕後坦承下藥劫財,更曾脫掉過女子長褲,但否認性侵。


宜檢主任檢察官吳慧蘭說,連嫌犯強盜罪,依法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一罪一罰。國立東華大學民族暨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林明禎說,網路世界處處陷阱,單身離婚熟女藉網路交友談心,務必了解對方背景,再考慮與對方見面。


 網友見面 注意事項


 


 ◎將見面地點、時間知會親友,務必結伴赴約


 ◎約會地點選擇熱鬧、明亮的公共場所,且通訊良好


 ◎勿食用對方事先預備飲料(食物),勿讓自己飲料(食物)離開視線


 ◎避免搭乘對方交通工具,與對方保持距離,勿身體接觸


 ◎清楚了解對方個人資料,約會保持高度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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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16 10:02
她, 57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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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6 02:48
她, 52歲,台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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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6 00:23
她, 54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3-15 22:56
他, 56歲,雲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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