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小升國中的那個暑假,我在英文補習班裡遇到了Angel, 那個Angel可以說是12歲的金城武,很多女生都喜歡他,我也不例外。 印象中我跟Angel沒有說過一句話, 上課時,我總是隔著一段足夠創造美感的距離望著他,我發現他跟我一樣不太專心。 12歲的小女孩懂什麼是愛情嗎? 我確定我很喜歡他,我要爸爸帶我去買衣服, 那個暑假我不穿重複的衣服,因為我要讓他看到不同風格的我,我希望他也喜歡我, 其實那也是某種程度的勾引。 暑假就快過了,我跟他會離開補習班到不同的國中報到, 這對小孩子來說,像是永遠的分離。 我想要送他一個小禮物,讓他知道我喜歡他, 我把自己的照片裝進玻璃相框裡用包裝紙包起來,想把我自己送給他, 一切用想的,都相當美好。 快分離的那天終於到來,小禮物在我的書包裡, 我沒有辦法平撫我緊張的情緒,於是我告訴我後面的女同學我想要做這件事, 12歲小孩的口風是一點都不緊的,最後整個補習班都知道我想做什麼事。 輿論的壓力真的很可怕,他們都在等我做什麼事,連Angel都在問,怎麼還沒有? 突然一股熱流向頭頂衝,我感覺我的頭變得好大好大,耳朵也快燒掉了, 等到下課,我還是沒有把禮物拿出來。 後來我決定尾隨Angel到一個適當的地方再拿給他, 他轉彎走進了巷子裡,如果要回家我應該要直走,不知道為什麼我不順路就停下來了, 可能違反我的慣性吧,那天下著不小的雨,我站在原地看著他越走越遠, 我開始哭了,很傷心的哭了。 『人生本來就有很多事,是徒勞無功的阿。』 (出於 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s”) 回到家打開包裝紙,看著相框裡的自己,難過不是幾天而已, 國中三年我的心被他裝滿滿的,常常在課本的內頁寫著他的名子,他也是我靈感的來源, 偶像派的Angel什麼也沒說、什麼也沒做,就讓人好喜歡。 直到我上了第一女中,另一個Angel的出現,才讓我忘記那永不再見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