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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因為愛你 所以要離開你 你懂嗎
作者: 心中的傷口永遠無法補 ヾ 日期: 2011.06.12  天氣:  心情:
PS...這個文章讓我看了很...= =情景好似曾相識............沒事..看看就好

我不是不愛你
我沒有玩弄你
因為愛你所以要保護你
因為愛你所以要離開你
但是這理由永遠都是你不知道的事
因為有緣我們再次相遇
因為緣盡我們再次分開
如果還有緣…..

她跟他已經結婚5年了,他大她9歲,還有一個5歲的小女孩,因為生意的失敗所以日子並不好過..
只能四處找臨時工作或是擺擺小攤做生意!...但是運氣始終不好。所以他常常跟朋友喝酒.賭博!!
這一年她為了小孩越來越大,家庭開銷,所以外出到一間行銷公司上班。薪水不多 所以她撐得很辛苦……。

有一天她遇到了10幾年前的那個他(簡稱D),D是她20出歲的男友,當時年輕愛玩2人並沒有好好珍惜彼此。這次的相遇2人在網路上聊著以往的回憶,以及現在的辛苦 也知道D君目前已經離婚,還帶著一個男孩,成了單親爸爸。隨著一天一天的日子過去,隨著鍵盤的敲打,這2人也慢慢久了曖昧有了情素。

某一天,D說:「你老公為什麼都不能振作好好找個工作上班呢?要像個男人有點擔當,本來就是應該要男主外女主內的,沒有甚麼不能做只是願不願意而已,你何必這麼放任他每都只知道喝酒…….。」
她說:「會啦!我會找機會的。」

她想了很久,某天她跟他說:「ㄟ…我覺得你這樣不做工作,每天都只知道喝酒,我撐得很辛苦、很累,我看不到我們的未來。」
他突然很生氣的說了好幾次:「那你到底想要怎樣嘛?」
她默默的說:「如果你再這樣我有離婚的念頭…。」(就低頭不語)
此時,他怒氣沖沖的就衝了出去。再回來已經是凌晨了,他醉醺醺跌跌撞撞的走到陽台(此時她跟小孩被突然聲響驚醒了),他竟然拿著瓦斯桶想要自殺,於是2人爭執了一會兒 爭執的過程中,他打了她,她心碎了~隔天她就帶著小孩搬回娘家。

隔幾天,他登門道歉,但她堅持不肯原諒,因為他打了她。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她跟D感情也越來越加深,期間D也一直分析家庭的重要,要她原諒他回到他身邊,但是她因為他的偏激行為也因為她發現已經愛上了D,所以也遲遲不願意回去。
幾天過去了,他打了電話給她...堅持的要她承認有外遇,說他挖了個陷阱給她跳,也找人跟蹤她...
也找了他的所有朋友訴說她有外遇的這樣罪過,包括喝酒醉來家裡大亂…。

她更傷心了,他完全沒有檢討自己的不是,心底更決定了她要走…就這樣堅持了1個多月,D也一直陪在她的身邊,兩人也更相愛了。

某天他決定要與她簽了離婚協議書,在路上他依然訴說著不甘及不願,但她始終沉默,直到他說:「我要跟你離婚是因為我不想要讓你有責任,萬一我發生了甚麼事才不會牽涉到你,你把小孩顧好就好。」可能是心理作祟也可能是心虛,她說:「你到底要幹嘛,你就不能成熟一點,想法一定要這麼偏激嗎?」他拿出了一疊文件丟在她面前說:「這是妳電腦跟他聊天的記錄,我已經調查好他是誰了,也都準備好了,我就是要他死。不管怎樣」她心裡慌了,但是她始終沒有承認有D的存在,沉默了一會,她說:『我們不要辦了,回去吧,給我一點時間我會回去的』。

當晚她告訴了D她要回到老公的身邊,D認為她玩弄了他的感情,口口聲聲說不回去但做的卻又是另外一套,D永遠都不知道她是因為要保護他的,那晚兩人都哭了….。
隔天,D跟她說:「回去吧,回到他身邊好好組織家庭,重新開始吧! 我很愛你真的很愛你,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個月,但我也給你承諾都一一在實現,而你卻給我一句話,所有的目標理想全都破滅,三盟海誓都是屁話,過去雖然沒有好好珍惜你,但這次我真的很愛你,沒關係~笨蛋我來當就好,痛也給我一個人痛就好,你要幸福喔! 不管以後發生甚麼事情,我就是我,我願意張開雙手迎接你等你,但從此刻的這一分這一秒我不會再打電話給你了,好好過你的生活吧!」。
她留著眼淚走了…..
因為愛D所以一定要走

至於會不會幸不幸福??
你說呢?

這是我朋友的真人真事,如果你懂得這種犧牲的愛就請盡力分享吧!
也留下您對這段故事的看法
或許有人會覺得她傻或不應該
但未來的事情誰知道呢?

*愛情不是佔有就夠,有時放手也是一種愛不是嗎?
真的愛就是希望她幸福快樂不是嗎?
何苦用威脅或是其他激烈的手段來表示您的愛呢?
唉…愛這種東西真令人難以捉摩,越看不清才越叫人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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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15 00:19
他, 49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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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4 22:36
他, 52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13 23:50
他, 45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13 12:10
可能要瞭解男方生意失敗後能否努力站起來,文中男方只是一味逃避及墮落,家庭的毀壞只是遲早的事,無關於是否有第三方,主要牽連者應該是她的女兒,如果男方無視於家中情況還去喝酒賭博,還有恐嚇甚至家暴等,那除了法律之外,倒是該考量一個停損點了!
 
時間:2011-06-13 01:13
他, 54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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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2 23:08
他, 43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12 22:47
他, 46歲,嘉義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12 19:57
他, 54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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