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寫日記了這是我昨天坐公車時突然想到的我覺得兩個人如果真正的決定在一起之後就應該互相尊重不要常為了小事做爭吵也不要拿已經過去的往事重提彼此要互相體諒才能和睦也不枉費當初愛的死去活來如果今天你碰到你喜歡的人可是偏偏人家不喜歡你還不如放棄,雖然你的心會很痛但選擇那個喜歡你願意為你做任何事的人除非你很討厭他[XP~]不然我覺得最後的幸福絕對會超乎想像[:%%]切記既然已經接受人家就要真心的去對待了解而不是只是為了找個人陪勉強去接受我看過別的人只是為了戀愛而戀愛每次兩人都吵不停還不如分手算了偶爾吵架可能會增進感情[:))]太常吵反而會傷了彼此的心[:((]總之一切已和為貴雙方要互相體諒如果不能做到這樣到不如分了吧[I-)]以上純為個人淺見或許有人不認同也請不要擅加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