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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7/12的日記
作者: 吃喝玩樂~阿詩瑪~* 日期: 2009.07.12  天氣:  心情:

醫療險大部分都沒有現金值~保單價值,所以千萬不要忘了繳,真不得已,改成月繳,分攤經濟壓力於每個月,最好不要輕易讓它失效,保險是一個備胎,寧願被而不用啊!

最近一位好友的哥哥,因為經濟關係,買了張友家的防癌險,保費繳了三年,今年卻停繳!

很不幸的在停繳後的三個月發現罹了口腔癌,此時想到保單不知是否還有效?詢問了業務員,也發現超過催告期十天了,所以這張保單已經無效。

一般保費過了最後繳費期限,保險公司會寄催告單給客戶,催告期是一個月,若沒在限期內繳進保費,保單即停效!

而有些壽險保單若繳多年,保單裡會有現金值,它會用現金值來墊繳,繳到現金值用完為此,保單就失效,在失效後半年內可以復效,所以在不小心的情況下沒繳保費,記住在期限內完成繳費及復效,但是保單失效時,表示保單裡的一些保障暫時停止效用,即使這時發生事故,保險公司還是不會理賠的。

保險是分攤風險,盡量省別地方的錢來為自己加點保障,這不只是愛自己,也是愛家人的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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