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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自殺報應{轉貼}
作者: 稱讚如來~妙音行生 日期: 2008.03.15  天氣:  心情:

  我國自古治國,首要孝道,人無孝道,行必失德,若棄父母而不顧,能為天下蒼生立命?以前時代官府以{忤逆}為第一重罪,即使誤傷父母,也不輕判,更何況弑父母之惡行?
  蓋天下父母無有不疼愛子女者,故骨肉之親,然天下子女無不孝順父母,是謂天倫也,當體念身體髮膚,來自父母,所流血液皆根源於祖宗遺澤,何況父母生我,教育我,養育我,栽培我,期我敦正行為品格,成為國家之棟樑,為天下眾生造福,光耀門楣,其恩之高,其義之遠,能不感念生命及身體之可貴,豈可輕易毀傷?
  自殺或輕生,是毀倫不孝之重罪,不仁不義不智不勇之行為,是弑殺父母愛心的行為,上無顏見列祖列宗,下對不起子孫老小,因喔時衝動,造成大錯,不智不勇,是懦夫也,令人輕視,當知自殺之罪,必墮地獄,所受酷愛,難以言喻.
  愚痴之人,誤認一死當百了,不知因果報應之可怕,此種死法是受罪之始,由於臨死前內心之痛苦矛盾,觸動良心掙扎與不安.這種不安即造成嚴重的自責,難以自恕,產生極度驚慌恐怖,令人{魂飛魄散}並且{每日不斷重現自殺時極端痛苦與恐懼,魂無歸宿,長達三年之久,然後入地獄受嚴重重刑},在此三年之中,陽世親人設辦法事,誦經,供奉祭品,一律皆無福消受,享不到一切功德迴向,悽慘狀況,難以想像.
  再者,更有人逼人走上絕路,或散播教人輕生方法者,或賣自殺藥物器材者,是違天逆道之至惡行為,其心狠毒者,往往得現世報,家人易遭不測,其死後必墮無間地獄,並且禍延子孫不得安寧,因果之可怕,當慎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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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殺是重罪, 今天看到報紙上時常有攜帶子女一起自殺,實在不應該,把人生命的權利完全不顧,非常自私,看完此文章,三思後行~~~夜安!希望這文章能帶人省思~~~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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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18 10:32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8 19:13]:

自殺真的是很重很重的罪,希望大家能三思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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