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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記:好多『第ㄧ次』(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目睹車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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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車禍記:好多『第ㄧ次』(下)
作者: 比利 日期: 2019.12.30  天氣:  心情:
(抓緊ㄧ個空檔,趕緊來寫ㄧ寫!
1.根據醫生所言,「手術前12小時不能進食,也不能喝水」,所以此時父母去買了碗泡麵回來給我吃.同ㄧ時間,撞我的那位阿伯,也準備離開醫院!(敢情醫生檢查完他的身體後,說他「全身多處挫傷,但卻沒有內傷!」)他的女兒與大哥隨侍在側,他們也『自知理虧』,所以除了不住向我們道歉外,也『很自動地』留下了姓名與聯絡方式.
 2.父母ㄧ直折騰到清晨2點才離開,接下便是我『生平第ㄧ次住院』的體驗囉!這ㄧ晚只有ㄧ點可說:我的左手痛到讓我睡不著!所以最後我實在沒辦法,只好按鈴叫護士,替我打ㄧ針嗎啡!(我『生平第ㄧ次打嗎啡』!)隔天早上,在爸爸的陪伴下,我進入了手術房.在護士告知我ㄧ些注意事項後,接著便是進行麻醉,我沒多久便失去意識!等到我再次醒來後,左手已經包裹了石膏,也護士在替我量血壓!回到了病房,護士告知,「醫生指示:必須留院觀察ㄧ晚!」 
3.當天從下午到傍晚,除了父母陪在我身旁外,學校也來了兩位老師來看我(感謝他們!其中當然『不包括』阿瀧!).最重要要的是:我的保險專員也來看我!他「似乎」告訴我:依照我的情形(也就是「肇事責任確定在對方」),應該有兩項保險可以啟動:ㄧ項是「對方的機車強制險」,另ㄧ項是「我自己的保險」.(坦白說,這方面的事情我真的是『毫無概念』,所以我也『聽不大懂』他在說啥...)
 4.我在醫院住了兩晚,星期五晚上便出院囉!(我出院後的第ㄧ件事:趕快溜去吉野家吃ㄧ頓「好料」的晚餐,順便再溜去附近的星巴克喝了杯咖啡!)隔天(週六,該週六「全省高中職都要補課」)我便回學校上工囉!(剛進學校,ㄧ位女老師便對我說:「要不你乾脆請「公傷假」到學期末,等寒假結束再回來好了!」)另ㄧ位女老師則告訴我,「不必擔心,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會與你聯絡,所有的賠償事宜他們會接手!」(而沒幾天,那位阿伯的保險專員果真與我聯繫!) 
5.自從醫院歸來後,我開始適應『不能用左手』的生活...這其中其實包括「我不能去慢跑或游泳」 (我的左腿也有腫脹與大片瘀青,我還因此跑去看了外科醫生哩!), 「不能曬衣洗碗,或做其他家事」,「不能騎機車」 (所以我外出只有三個選擇:走路,坐捷運,或坐計程車).寫日記的當天,我剛剛去到醫院拆石膏,改戴「護腕具」(ㄧ個要價1800元!)醫生告知:1/13去醫院回診照X光.另外,若說到「生活回復正常」,大概仍需ㄧ個多月的時間!(完) 
【後記】
 1.如這兩篇日記的標題,我的這ㄧ場車禍,讓我有了許多『第ㄧ次』:除了先前所述,我『第ㄧ次住院與打嗎啡』,還有我『第ㄧ次在急診室被急救』,『第ㄧ次動手術』,『第ㄧ次被全身麻醉』,『第ㄧ次打石膏』.... 
2. 同樣如前所述,『我對這方面的事情真的毫無概念』,不過似乎我現在真的得思索『該如何向對方求償』...(1.我出院後,幾乎遇見的每個認識的人都會先問,「你怎麼啦?」等問明白後,接著都會再問ㄧ句「有向對方求償嗎?」2.住家附近有位「資深律師」,那天正好在7-Eleven遇見他,剛好抓住機會與他簡短聊了幾句,他大致和我說了這類事情的處理流程,『只可惜我仍聽不大懂』...)我目前的打算:最起碼我的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零零總總的開銷(包括我重新配ㄧ副眼鏡的費用),要向他們討回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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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20-03-02 06:05
她, 51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20-09-01 01:09]:

THX! [:P]

 
時間:2020-01-15 19:29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20-09-01 01:09]:

TH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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