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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是我們不適合,還是離開的理由?
作者: Sweet Jane 日期: 2007.10.03  天氣:  心情:
是我們真的不適合?
還是這只是我想離開的理由?
交往那麼久,我以為我們會走到永久。
月薪5萬的你,有著大好前程,
而我只是一個高職肄業,打工每月只能領不到2萬的薪水。
我以為愛情不用考量到金錢方面,
以為這世界上不會都只有麵包可貴,
但慢慢的我見識到了現實─被欺騙、被污賴。
我開始漸漸的不再相信任何人,
終於壓力大到我無法釋壓,
原先的憂鬱症不但沒有好,反而讓我又有躁鬱症,
每天都想死。
我在絕望的那天,對你說:
 我們分手吧!
你不懂,為什麼?
我說,是我配不上你,每次和你吵架我總是無法控制情緒,
我老是拿自殺威脅你,你有權利選擇更好的女性,我不會是你真的想要的。
我以為你會答應,然後你會離去,最後我會真的就這樣,從3樓跳下去。
但你對我說:
 只要我還沒放棄你,你就不能放棄你自己。
你的這句話,讓我有了活下來的勇氣。
不管之後我會有多辛苦,我都很感謝,一年前你對我說的這句話。
讓我面對我的病情,讓我慢慢好起來,感謝你這一路以來對我的包容以及疼愛。
我想這輩子,我在野找不到比你對我還要好的人了吧。
我覺得相愛的人,應該要更懂得包容對方的缺點。
不會因為一方比較會賺錢,另一方比較窮苦就是門當互不對。
應該學會的是溝通,學會的是包容,學會的是扶持,學會的是鼓勵,學會的是幫助。
談戀愛是該越來越進步,而不是越來越退步。
如果分手的理由是說我們不配,那根本就是藉口。
分手,只有不愛了,這種簡單理由。
我希望每個相愛的人都能夠學習我男友對我的方式,對我的包容鼓勵。
不要小看自己,或許你對他的幫助,就是讓他越來越好的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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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05 09:47
她, 38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1 16:16]:

恩^^

 
時間:2007-11-15 01:28
他, 43歲,南投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15 06:06]:

︿︿

我會的

 
時間:2007-11-13 21:56
他, 45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15 01:21]:



那是啥話

絕種好男人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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