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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作者: 兔子 日期: 2009.10.03  天氣:  心情:
今天看到有人批評網友推薦的餐廳.就這樣挨告了.

搞笑嗎?我是這樣覺得.

一個人就像一場電影.一路走來好不好看都有人褒或貶.

敢開餐廳就只想聽到優雅的評語嗎?

難道就只要衝人氣就能做生意嗎?

禁不起批評還敢開餐廳.說他的東西不怎樣就要告.

我覺得是否度量太小了?

這樣誰還敢去評論.永遠只能讚賞.不能批評.

最好都完美無缺.賣得東西又不便宜.當然每個人有感想.

但是如果餐廳說的是:我虛心接受這樣的批評.或許還會有一點掌聲.

沒想到卻是直接提出告訴.這樣算毀謗嗎?

這樣的餐廳.我想我絕對不會去嘗試.

只接受正評不接受負評.

不就跟人品有關係.讚美.批評都是客人的感受.

何妨看得那麼嚴重.

批評是一種警惕.讚美是一種勉勵.

在挫折中成長.在鼓勵中感恩.

人其實可以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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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0-05 01:11
他, 44歲,新竹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0-07 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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